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经营管理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构建经营考核体系,力争系统运行全年实现“安、稳、长、满、优”,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经营管理指导思想
2018年经营管理工作坚持以集团公司八届三次职代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集团公司关于2018年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北煤电经管【2018】2号)为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强基础、硬作风、提双效”为工作主题,以强化业务基础管理为基石,以
经营考核为中心,确立重点考核项目,不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完善成本数据和月度报表统计体系,夯实成本管控基础;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经营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全面经营考核体系,力争通过增产增效、增收增效、降本增效等多途径,推进西北能化创收创效,推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年经营总体目标,创建化工园区先进企业。
(二)经营总体目标
1.全年实现产量26万吨,利润1.165亿元;单位完全成本控制在1850元以内,吨甲醇煤炭综合单耗控制在2.30吨以内。
2.加快推进“三项重点技改工程”(新增锅炉及安装工程、污水处理扩建工程和封闭煤仓新建工程),突破系统现行满负荷运行的瓶颈制约,加强设备、工艺、操作规范管理,保障装置安全环保、稳定优质运行,为系统早日实现满负荷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3.坚持“两零两稳”(即零死亡、资金零缺口和装置稳定、队伍稳定)经营方略,杜绝非计划停车。
二、工作重点
(一) 强化生产车间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夯实经营管理基础
生产车间是经营管理基层单位、加快推进生产经营一体化融合、强化生产车间的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发挥经营考核与绩效薪酬挂钩的激励作用,促进从“要我节约”到“我要节约”的根本转变;构建各生产车间成本消耗数据和报表统计体系,为推行车间班组经营考核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提升成本管控和内部市场化运作创造坚实基础。
(二)构建预算管理体系,提升预算执行力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构建全面预算体系框架。今年重点实施生产预算和成本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预算指标编制时要按生产经营一体化总要求,各部门全员参与,力求预算做到全面、准确、真实;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预算指标一经下达除重大事项或非正常事项影响外原则上一律不予调整,运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公司决策层审定后进行调整;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三)增强市场意识,提升市场运作能力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中心,逐步建立甲醇市场趋势分析研究,深入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及时掌握市场的价格及需求变化,合理组织销售,努力提高销售价格,实现增收增效。
(四)构建成本管控体系,提升成本管控能力
构建成本管控体系,今年重点对可控性成本指标分解至各责任部门,并与各责任部门绩效薪酬分配挂钩。可控性成本指标按与产量关联程度较大的成本项目实行单耗控制,与产量关联度不大的成本项目实行全年总额控制,分解月度计划。通过设置成本项目目标值,逐步提高标准成本和定额成本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完善成本考核奖罚机制,实现降本增效。
(五)拓展融资渠道,防范财务风险
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转租、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需求;优化融资方案,拓宽融资渠道,择优选择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六)加快技改项目进程,提供系统长周期运行保障
确保早日完成“三项重点技改工程”(新增锅炉及安装工程、污水处理扩建工程和封闭煤仓新建工程),突破系统现行满负荷运行的瓶颈制约,为系统早日实现满负荷运行奠定坚实基础。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实现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增产增效。
三、附则
1.本办法经授权由经管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其他管理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2018年经营考核实施细则(暂行)
附件:2.备品备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招标管理办法
附件:5.材料管理办法
附件:6.绩效分配管理办法
附件:7.经营红线制度
附件1:
2018年经营考核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提高工作绩效,将部门工作目标、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相结合,切实提高执行力,通过绩效考核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生产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特制订本办法。
二、绩效考评的对象是公司各部门。
三、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重点部门与重点项目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经营考核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为保证公司经营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经营考核领导小组
(一)经营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任安全 高 原
副组长:李 胜 郭兴建 许令奇
成 员:郑思文 陈 迎 戴 军 张荣江 曹绪宏 卢 军
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和经营考核总体规划、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2、负责审定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经营考核细则,并监督检查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经营考核执行情况;
3、负责裁定日常经营管理和经营考核过程中各项事宜,使绩效考核工作做到真实、公平、公开、公正;
4、负责指导各项经营管理和经营考核创新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经营考核质量和经营管控能力。
(二)经营考核办公室
经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管财务部),是公司经营考核日常工作机构。
经营考核办公室的职责:
1、拟订公司经营考核办法,向领导小组汇报经营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负责经营指标分解任务,下达考核指标,制定公司经营考评细则,按时完成日常经营考核工作;
3、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呈报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4、按时公布经营考核结果,按照规定予以兑现绩效考核薪酬;
5、负责与集团公司经营考核办公室对接,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考核资料;及时了解集团公司关于西北能化公司的各项考核政策和考核结果。
-
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参与经营考核审查及评价等相关事宜工作,并负责制定专项及本部门经营考核细则。
第三章 考核内容、指标、方式及运用
一、考核内容
经营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产量、可控性成本、可控费用及利润等。按照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结合各部门业务范围分别对各部门下达本年度各项经营考核指标。
二、考核指标
(一)考核指标按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进行设置。
定量指标主要有产量和煤炭、电力、原水、添加剂、备品备件消耗等指标。各部门绩效薪酬考核均与产量、吨甲醇煤耗、吨甲醇电耗三项重点指标挂钩。
定性指标设置主要包括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部门协作与团队建设、业务提升与廉政建设等方面。
(二)经营考核试点部门
基于目前生产车间成本数据统计体系尚未建立,经营考核难以覆盖到车间,今年重点以生产技术部、设备部作为经营考核试点部门,重点对产量、煤炭消耗、电力消耗进行定量考核。
各部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考核比重各占绩效考核薪酬基数的70%、30%。定量考核指标按考核结果在绩效薪酬挂钩范围内予以奖惩兑现。
生产技术部定量指标设置产量、煤耗、电耗、原水消耗、化工药剂消耗、日常备品备件消耗六项考核指标;
设备部定量指标设置产量、煤耗、电耗、日常备品备件消耗和停产检修费用五项考核指标;
安全环保部定量指标设置产量、吨甲醇煤耗、吨甲醇电耗三项重点指标(鉴于安全管理在公司1号文已有规定,其定量指标仅占绩效考核薪酬40%权重);
经管财务部定量指标除三项重点指标外,另设置单位完全成本、融资金额和融资费用三项定量考核指标;
供应销售部定量指标除三项重点指标外,另设置销售收入、煤炭采购成本两项定量考核指标;
综合部定量指标除三项重点指标外,另设置四项费用、车辆费用、后勤电耗和后勤原水消耗四项考核指标。
三、经营考核兑现基数确定
各部门工资总额中的绩效薪酬30%作为经营考核兑现基数,定量指标直接按考核结果予以兑现,定性指标通过考评得分结果予以兑现;绩效考核薪酬兑现总额实行保底封顶政策,即最高兑现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最低不低于60%;
各部门工资总额构成=基本工资+安全风险抵押金+绩效工资;
各部门须按照公司绩效薪酬相关规定,对每月绩效考核兑现薪酬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报综合部备案;
对按经营考核相关文件单项奖励原则上管理人员与一般员工之间分配比例不得超过2:1;单项处罚原则上管理人员与一般员工之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2:1。
四、其他经营指标考核
由对口部门控制未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中的其它指标和管理费用,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其中主要指标和费用如下:
(一)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西北能化办[2017]50号文执行,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规定审批使用,并负责监督检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各项标准及要求。
(二)全年设备大修费用930万元,设备部负责总额控制。设备部要对本年度大修设备编制设备大修计划(大修计划包括大修设备单台件名称、大修安排时间、大修项目、大修费用估算、大修技术方案、大修完成验收等),严格控制大修费用,确保大修后设备稳定运行。
各车间设备大修领用备品备件须经设备部审批,未经设备部审批仓库一律不予发放。
五、经营考核结果兑现
各部门定量指标考核兑现直接按考核计算结果兑现;定性指标按考评得分及考核权重计算结果兑现。各部门综合绩效工资按以下方式计发:
部门兑现绩效工资=定量指标考核兑现额+定性指标考核兑现额;
部门定性指标考核兑现额=本部门绩效工资总额*30%*本部门定性指标权重*本部门定性考评总得分/100 。
第四章 考核资料报送
一、报送资料内容要求
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每月按时报送以下考核资料。
(一)生产技术部:生产月度统计报表、主要添加剂耗用月度统计报表、煤炭采购司磅月度统计报表、产品销售司磅月度统计报表、日常备品备件消耗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二)设备部:电力消耗统计报表、各车间设备的增减变动情况表、设备非正常运行及停运情况、设备大修费用等相关资料;
(三)经管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材料消耗分配表、物资盘点表等相关资料;经管财务部应于每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库存煤炭、库存甲醇(包括粗甲醇)、库存物资(包括液氨、柴油、化工药剂、备品备件)进行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综合部:报送车辆行驶公里数、维修、油耗等车辆费用情况;各部门车间人员变动和各部门绩效薪酬总额表;劳务人员聘用及劳务费用情况等资料;
(五)供应销售部:按物资类别报送物资收、发、存明细表、物资采购计划明细表和物资盘存明细表;甲醇、煤炭购销合同、煤炭采购及甲醇销售明细表(包括单价信息);主要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商月度考评情况等资料。
二、时间要求
(一)各部门应于每月3号前将考核资料报送考核办公室。各部门要保证报送资料及时、准确、真实,未按时报送或存在虚假数据,影响经营考核的,经核实后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
(二)考核办公室应于每月8号前将上月经营考核结果呈报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每月10号前将经审定后经营考核结果抄报综合部办理绩效薪酬考核兑现。
(三)考核办公室要及时将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各部门经营考核结果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绩效考核工作监督
为保证绩效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经营考核办公室接受纪委和各部门监督。
经营考核结果呈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考核办公室负责公示。
附表:1.2018年经营总体目标
附表:2.经营指标分解月度计划表
附表:3.各部室定量考核指标表(生产技术部、设备部
及其他部室)
附表:4.各部室定性考核指标明细表
附表:5.各部室月度考核得分汇总表
附表:6.月度统计报表
附表1: | ||||
2018年经营总体目标 | ||||
序号 |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全年指标) | 附注说明 |
一 | 产量 | 万吨 | 26.00 | |
二 | 营业收入 | 万元 | 61,952.40 | |
三 | 营业总成本 | 万元 | 49,976.02 | |
营业单位成本 | 元 | 1,850.00 | ||
1、吨甲醇煤综合单耗 | 吨/吨 | 2.30 | ||
其中:原料煤单耗 | 吨/吨 | 1.55 | ||
动力煤单耗 | 吨/吨 | 0.75 | 停产检修期间除外 | |
2、电力单耗 | 度/吨 | 360.00 | 全年平均吨甲醇综合电耗控制在380度以内 | |
另:停产检修期间电耗 | 万度/月 | 230.00 | 停产检修期间按230万度/月 | |
3、原水 | 万立方 | 275.00 | 全年实行总额控制 | |
3、化工药剂耗用 | 万元 | 1,000.00 | 实行全年总额控制 | |
4、备品备件耗用 | 万元 | 800.00 | 实行全年总额控制 | |
5、工资 | 万元 | 2,654.00 | ||
6、四项费用 | 万元 | 120.00 | 实行全年总额控制 | |
7、大修 | 万元 | 930.00 | 全年计划停产检修两次共计71天:3月份开始停产检修39天,9月份开始停产检修32天。 | |
四 | 利润 | 万元 | 11,651.11 | |
五 | 工程 | |||
1、维简、安全 | 万元 | 1,470.00 | 封闭煤场700万元、安全投入150万元、维简620万元 | |
2、技术改造 | 万元 | 5,500.00 | 锅炉购置、污水改造和中水回收技改 |
附表2 | |||||||||||||||
2018年主要经营指标分解月度计划表 |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单耗或总额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合计 |
一、甲醇产量 | 吨 | 22,000.00 | 27,500.00 | 6,500.00 | 12,500.00 | 27,500.00 | 27,500.00 | 27,000.00 | 26,500.00 | 8,000.00 | 14,000.00 | 27,500.00 | 33,500.00 | 260,000.00 | |
二、主要成本项目 | |||||||||||||||
1、原料煤 | 吨 | 1.55 | 34,100.00 | 42,625.00 | 10,075.00 | 19,375.00 | 42,625.00 | 42,625.00 | 41,850.00 | 41,075.00 | 12,400.00 | 21,700.00 | 42,625.00 | 51,925.00 | 403,000.00 |
2、动力煤 | 吨 | 0.75 | 16,060.00 | 19,800.00 | 5,925.00 | 10,425.00 | 19,800.00 | 19,800.00 | 19,440.00 | 19,080.00 | 7,050.00 | 11,550.00 | 19,800.00 | 24,120.00 | 192,850.00 |
3、电力 | 万Kwh | 360 | 792.00 | 990.00 | 234.00 | 450.00 | 990.00 | 990.00 | 972.00 | 954.00 | 288.00 | 504.00 | 990.00 | 1,206.00 | 9,360.00 |
另:停产检修期电耗 | 万Kwh/月 | 230 | 170.65 | 122.67 | 153.33 | 81.61 | 528.26 | ||||||||
4、原水 | 万立方/吨 | 10.5 | 23.10 | 28.88 | 6.83 | 13.13 | 28.88 | 28.88 | 28.35 | 27.83 | 8.40 | 14.70 | 28.88 | 35.18 | 273.00 |
5、停产检修费用 | 万元 | 930 | 530.00 | 400.00 | 930.00 | ||||||||||
6、化工药剂 | 万元 | 1000 | 83.00 | 83.00 | 75.00 | 75.00 | 92.00 | 92.00 | 92.00 | 92.00 | 75.00 | 75.00 | 83.00 | 83.00 | 1,000.00 |
7、备品备件 | 万元 | 800 | 65.00 | 65.00 | 52.00 | 52.00 | 82.00 | 82.00 | 82.00 | 82.00 | 56.00 | 52.00 | 65.00 | 65.00 | 800.00 |
附注说明:产量计划分解全年两次停产检修共计70天,首次停产检修按3月份停产23天、4月份停产16天合计39天;第二次停产检修按9月份停产20天、10月份停产11天合计31天。动力煤消耗锅炉全部停的时候没有消耗,点炉至正常生产期间每天按350吨计算。 |
附表3.1: 生产技术部经营考核定量指标计算表 | |||||||||||
2018年 月 | |||||||||||
绩效考核薪酬基数 | 考核权重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分项权重 | 考核基准值 | 实际完成值 | 考核奖罚计算 | 奖罚金额 | 兑现金额 | 备注 | 附注说明 |
本部门绩效薪酬总额的30% | 一、定量指标 | 绩效考核薪酬兑现实行保底封顶原则,即每月奖励兑现最高不超过120%,最低不低于60%。 | |||||||||
55% | 1、产量 | 万吨 | 30% | 26 |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30元/吨*85%*90% | ||||||
2、吨甲醇煤综合单耗 | 吨/吨 | 15% | 2.3 | ||||||||
其中:原料煤单耗 | 吨/吨 | 1.5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60%*90% | ||||||||
动力煤单耗 | 吨/吨 | 0.7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60%*90% | ||||||||
3、电力单耗(正常生产) | 度/吨 | 10% | 360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电费单价*60%*80% | 公司安排停产检修期间除外 | ||||||
另:停产检修期间电耗 | 万度/月 | 230 | (考核基准值-实际耗用量)*电费单价*60%*80% | 停产检修期间实行总额定量考核 | |||||||
15% | 4、生产原水消耗 | 万m3/年 | 5% | 275 | (考核基准值-实际耗用量)*原水单价*60% | 实行全年总额控制,月度分解计划进行考核,月度兑现50%、季度兑现80%,年度结清 | |||||
5、化工药剂耗用 | 万元/年 | 5% | 1000 | (月度实际消耗总额-月度计划消耗总额)*60% | |||||||
6、日常备品备件耗用 | 万元/年 | 5% | 800 | (月度实际消耗总额-月度计划消耗总额)*60% | |||||||
小计 | |||||||||||
30% | 二、定性指标 | ||||||||||
小计 | |||||||||||
合计 |
附表3.2: 设备部经营考核定量指标计算表 | |||||||||||
2018年 月 | |||||||||||
绩效考核薪酬基数 | 考核权重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分项权重 | 考核基准值 | 实际完成值 | 考核奖罚计算 | 奖罚金额 | 兑现金额 | 备注 | 附注说明 |
本部门绩效薪酬总额的30% | 一、定量指标 | 绩效考核薪酬兑现实行保底封顶原则,即每月奖励兑现最高不超过120%,最低不低于60%。 | |||||||||
40% | 1、产量 | 万吨 | 30% | 26 |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30元/吨*85%*10% | ||||||
2、吨甲醇煤综合单耗 | 吨/吨 | 5% | 2.3 | ||||||||
其中:原料煤单耗 | 吨/吨 | 1.5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60%*10% | ||||||||
动力煤单耗 | 吨/吨 | 0.7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60%*10% | ||||||||
3、电力单耗(正常生产) | 度/吨 | 5% | 360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电费单价*60%*20% | 公司安排停产检修期间除外 | ||||||
另:停产检修期间电耗 | 万度/月 | 230 | (实际耗用量-考核基准值)*电费单价*60%*20% | 停产检修期间实行总额定量考核 | |||||||
30% | 4、设备停产检修费用 | 万元 | 15% | 930 | (月度实际消耗总额-月度计划消耗总额)*60%*20% | 实行全年总额控制,按停产检修计划进行考核,检修完毕兑现60%、年度结清。 | |||||
5、日常备品备件 | 万元 | 15% | 800 | (月度实际消耗总额-月度计划消耗总额)*60%*20% | 实行全年总额控制,月度分解计划进行考核,月度兑现50%、季度兑现80%,年度结清 | ||||||
小计 | |||||||||||
30% | 二、定性指标 | ||||||||||
小计 | |||||||||||
合计 |
附表3.3: 供应销售部经营考核定量指标计算表 | |||||||||||
2018年 月 | |||||||||||
绩效考核薪酬基数 | 考核权重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分项权重 | 考核基准值 | 实际完成值 | 考核奖罚计算 | 奖罚金额 | 兑现金额 | 备注 | 附注说明 |
本部门绩效薪酬总额的30% | 一、定量指标 | 绩效考核薪酬兑现实行保底封顶原则,即每月奖励兑现最高不超过120%,最低不低于60%。 | |||||||||
30% | 1、产量 | 万吨 | 10% | 26 |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30元/吨*15%*10% | ||||||
2、吨甲醇煤综合单耗 | 吨/吨 | 10% | 2.3 | ||||||||
其中:原料煤单耗 | 吨/吨 | 1.5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动力煤单耗 | 吨/吨 | 0.7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3、电力单耗 | 度/吨 | 10% | 360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电费单价*40%*5% | 公司安排停产检修期间除外 | ||||||
另:停产检修期间电耗 | 万度/月 | 230 | (实际耗用量-考核基准值)*电费单价*40%*5% | 停产检修期间实行总额定量考核 | |||||||
40% | 4、销售收入考核 | 万元 | 15% | 销售收入考核=(当期最高单价*当期最高单价实际销量)/当期实际销售收入/*100% | 销售收入考核百分比基准值暂定90%;每增减10%奖罚2000元;销售收入考核百分比最低为60%,最高罚扣款额度为6000元。 | ||||||
5、煤炭采购考核 | 万元 | 15% | 煤炭采购成本考核=(当期煤炭采购最低单价*当期最低价格实际采购量)/当期实际采购总成本*100% | 煤炭采购考核基准百分比基准值暂定90%;每增减10%奖罚2000元;煤炭采购成本考核百分比最低为60%,最高罚款额度为6000元。 | |||||||
小计 | |||||||||||
30% | 二、定性指标 | ||||||||||
小计 | |||||||||||
合计 |
附表3.4: 综合部经营考核定量指标计算表 | |||||||||||
2018年 月 | |||||||||||
绩效考核薪酬基数 | 考核权重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分项权重 | 考核基准值 | 实际完成值 | 考核奖罚计算 | 奖罚金额 | 兑现金额 | 备注 | 附注说明 |
本部门绩效薪酬总额的30% | 一、定量指标 | 绩效考核薪酬兑现实行保底封顶原则,即每月奖励兑现最高不超过120%,最低不低于60%。 | |||||||||
30% | 1、产量 | 万吨/年 | 10% | 26 |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30元/吨*15%*10% | ||||||
2、吨甲醇煤综合单耗 | 吨/吨 | 10% | 2.3 | ||||||||
其中:原料煤单耗 | 吨/吨 | 1.5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动力煤单耗 | 吨/吨 | 0.7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3、电力单耗 | 度/吨 | 10% | 360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电费单价*40%*5% | 公司安排停产检修期间除外 | ||||||
另:停产检修期间电耗 | 万度/月 | 230 | (实际耗用量-考核基准值)*电费单价*40%*5% | 停产检修期间实行总额定量考核 | |||||||
40% | 4、四项费用 | 万元/年 | 15% | 120 | (实际发生费用-考核核定费用)*60% | 按月考核,季度兑现40%,年度结清; | |||||
5、车辆费用 | 万元/年 | 10% | 50 | (实际发生费用-考核核定费用)*60% | |||||||
6、后勤用电 | 万度/年 | 10% | 17 | (实际使用电量-核定电量)*电费单价*60% | 按月考核兑现60%,年度结清;其中电费食堂12万度/年、宿舍3.5万度/年、门岗1.5万度/年 | ||||||
7、后勤用水 | 万m3/年 | 5% | 7.5 | (实际使用原水量-核定原水量)*水费单价6.3元/m3*60% | |||||||
小计 | |||||||||||
30% | 二、定性指标 | ||||||||||
小计 | |||||||||||
合计 |
附表3.5: 安全环保部经营考核定量指标计算表 | |||||||||||
2018年 月 | |||||||||||
绩效考核薪酬基数 | 考核权重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分项权重 | 考核 基准值 | 实际 完成值 | 考核奖罚计算 | 奖罚金额 | 兑现金额 | 备注 | 附注说明 |
本部门绩效薪酬总额的30% | 一、定量指标 | 绩效考核薪酬兑现实行保底封顶原则,即每月奖励兑现最高不超过120%,最低不低于60%。 | |||||||||
40% | 1、产量 | 万吨/年 | 20% | 26 |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30元/吨*15%*10% | ||||||
2、吨甲醇煤综合单耗 | 吨/吨 | 10% | 2.3 | ||||||||
其中:原料煤单耗 | 吨/吨 | 1.5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动力煤单耗 | 吨/吨 | 0.7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3、电力单耗 | 度/吨 | 10% | 360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电费单价*40%*5% | 公司安排停产检修期间除外 | ||||||
另:停产检修期间电耗 | 万度/月 | 230 | (实际耗用量-考核基准值)*电费单价*40%*5% | 停产检修期间实行总额定量考核 | |||||||
小计 | |||||||||||
60% | 二、定性指标 | ||||||||||
小计 | |||||||||||
合计 |
附表3.6: 经管财务部考核定量指标计算表 | |||||||||||
2018年 月 | |||||||||||
绩效考核薪酬基数 | 考核权重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分项比重 | 考核基准值 | 实际完成值 | 考核奖罚计算 | 奖罚金额 | 兑现金额 | 备注 | 附注说明 |
本部门绩效薪酬总额的30% | 一、定量指标 | 绩效考核薪酬兑现实行保底封顶原则,即每月奖励兑现最高不超过120%,最低不低于60%。 | |||||||||
30% | 1、产量 | 万吨/年 | 10% | 26 |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30元/吨*15%*10% | ||||||
2、吨甲醇煤综合单耗 | 吨/吨 | 10% | 2.3 | ||||||||
其中:原料煤单耗 | 吨/吨 | 1.5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动力煤单耗 | 吨/吨 | 0.75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吨煤价格*40%*5% | ||||||||
3、电力单耗 | 度/吨 | 10% | 360 | (单耗基准值-单耗实际值)*实际产量*电费单价*40%*5% | 公司安排停产检修期间除外 | ||||||
另:停产检修期间电耗 | 万度/月 | 230 | (实际耗用量-考核基准值)*电费单价*40%*50%*5% | 停产检修期间实行总额定量考核 | |||||||
40% | 4、吨甲醇完全成本指标 | 元/吨 | 15% | 1850 | (实际考核利润-集团考核利润)*45%*5% | ||||||
5、新增融资 | 万元/年 | 15% | 25000 | (实际融资额-考核基准值)*40%*1% | 按年度考核兑现;全年最低融资总额2亿元 | ||||||
6、新增融资利息费用 | 万元/年 | 10% | 1500 | (实际新增融资利息-考核基准值)*40%*1% | 按年度考核兑现;新增融资利息费用全年控制在1300万元。 | ||||||
小计 | |||||||||||
30% | 二、定性指标 | ||||||||||
小计 | |||||||||||
合计 |
附表4: 各部室定性考核指标明细表
附表4.1: 综合部职责指标考评细则
2018年 月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 核 分 数 |
事务管理(65分)
|
未按规定发放管理公司各类办公及招待物品 |
10 |
|
未及时对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分析会等专题会议进行记录、整理和发放 |
5 |
|
|
未采访、发现对公司影响意义深远的事件、人和事,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
5 |
|
|
未严格按照规定保管使用公司的各类印鉴 |
5 |
|
|
未做好公寓宿舍楼的管理工作,对损失的设备没有及时进行维修 |
10 |
|
|
未做好食堂、超市、宿舍、劳务保洁、环境卫生、车辆管理工作 |
10 |
|
|
未做好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 |
10 |
|
|
未做好职工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
5 |
|
|
未按规定办理档案验收、鉴定、分类、整理、保管工作 |
5 |
|
|
人事管理(15分) |
未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档案更新、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入(离)职手续、招聘、职工体检等 |
5 |
|
未做好薪酬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薪酬统计核算、社保申报等 |
5 |
|
|
未做好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 |
5 |
|
|
党建工作(10分) |
未做好党建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
10 |
|
其他(10分) |
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10 |
|
合 计 |
100 |
|
附表4.2: 安全环保部职责指标考评细则
2018年 月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核分数 |
安全环保消防管理 |
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调查认定部门负管理责任的 |
10 |
|
未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环保方面政策、法规,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
5 |
|
|
未建立完善公司(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并未组织实施和定期开展内部评审 |
5 |
|
|
未组织或参与拟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指导基层安全工作,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
5 |
|
|
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
5 |
|
|
督促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有效管理 |
5 |
|
|
未组织或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对新入公司员工一级安全教育;未指导检查各车间、班组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未组织制定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计划 |
5 |
|
|
未对本公司新建、改建项目职业卫生、安全和环保“三同时”工作提出意见,导致未履行“三同时”要求 |
5 |
|
|
未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各单位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协助和督促有关车间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危及正常生产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违纪行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 |
5 |
|
|
未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未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
5 |
|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员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
5 |
|
|
未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卫生、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未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
5 |
|
|
未对各车间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
5 |
|
|
未健全企业防火档案,未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消防灭火预案,落实物资准备情况,每年未组织至少一次的演练 |
5 |
|
|
未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未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
5 |
|
|
未组织或参与公司及车间应急救援演练 |
5 |
|
|
台账管理及存在较大问题 |
5 |
|
|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存在较大问题 |
5 |
|
|
对外协调工作不到位 |
5 |
|
|
合计评分 |
100 |
|
附表4.3: 供应销售部职责指标考评细则
2018年 月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分数 |
销售工作(40分) |
严格执行部门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
12 |
|
市场调研及客户走访;原则上半年走访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季度走访 |
8 |
|
|
及时安排车辆,协调车辆,与客户、磅房积极沟通 |
5 |
|
|
货款回收要及时,回收率达到98%以上 |
15 |
|
|
物资采购及管理(50分) |
接到采购计划后,按轻重缓急合理分配,4日内向经管财务部提交报价单。(规格、型号提报不准确除外) |
5 |
|
定价小组审批完毕后,24小时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在资金保证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时间交货。 |
5 |
|
|
在采购过程中,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
10 |
|
|
物资采购要严格按照竞比价规定流程办理,物资入库验收单填写要整齐规范。 |
10 |
|
|
单批合同的换货或退货率不得超过10%。(规格、型号提报不准确除外) |
5 |
|
|
原料煤发热量≈5500±200大卡、全水≈20%、内水≤8.5%、灰分≤9%、挥发分≥28%、固定碳≥53%;动力煤发热量≈4000大卡、灰分≈25% |
5 |
|
|
物资仓储严格按照仓储管理制度执行,重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防水、防潮、防火、防盗。 |
10 |
|
|
综合管理(10分) |
严格执行“三标一体”、“能源认证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
5 |
|
按时提报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经营分析材料。 |
5 |
|
|
合计评分 |
100 |
|
附表4.4: 经管财务部职责指标考评细则
2018年 月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 分数 |
工作职责(50分)
|
完成本职岗位内的所有工作 |
10 |
|
费用控制:每月正常情况下应该将费用控制在预算之内,否则说明原因,理由不充分者进行考核 |
4 |
|
|
现金流量控制,应收账款控制 |
2 |
|
|
成本控制:每月正常情况下应该将成本控制在预算之内,否则说明原因,理由不充分者进行考核 |
4 |
|
|
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抽查盘点、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 |
5 |
|
|
配合供销部做好材料的调配、清查、统计工作,每日及时将入库及出库单登记 |
5 |
|
|
监督采购:及时做好物资定价工作,监督采购过程 |
5 |
|
|
招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做好招投标工作 |
5 |
|
|
工程管理:做好工程的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协调工作 |
5 |
|
|
经营考核:收集整理月度考评资料,按时做好公司的经营考核工作 |
10 |
|
|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50分)
|
配合集团公司做好融资工作,完成集团下达的融资任务 |
5
|
|
及时与供应商及客户进行往来账的核对工作 |
5 |
|
|
每月正常情况下必须6号前出财务报表、经营考核报表 |
10 |
|
|
及时做好材料采购计划的审批及监督定价工作 |
5 |
|
|
每月5日完成成本核算工作并提供经营分析会所需材料 |
5 |
|
|
物资调拨及变动必须及时登记,每季度抽查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 |
5 |
|
|
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债权债务的核查工作 |
5 |
|
|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5 |
|
|
合计评分 |
|
100 |
|
附表4.5: 设备部职责指标考评细则
2018年 月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分数 |
基础管理(20分) |
事故分析会、事故报告等 |
6 |
|
确定大修劳务用工数量并按要求分配各车间 |
3 |
|
|
参与大检修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
3 |
|
|
认真总结并制定整改措施 |
3 |
|
|
监督车间做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工作 |
5 |
|
|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40分) |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用电检查 |
2 |
|
认真做好部门的档案管理及各类台账工作 |
4 |
|
|
做好电气、仪表的校验检修 |
2 |
|
|
设备部每月的检查有内容、有汇总、有复检、有考核,结果存档 |
4 |
|
|
按时将每月工作总结、设备管理考核资料、基础管理资料及下月工作计划报送相关单位 |
4 |
|
|
对厂控重点设备的检修及时做好检修计划审核工作,积极组织检修及完工验收 |
4 |
|
|
按时对每月月检修计划、滚动检修计划及大修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
4 |
|
|
做好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完好率在97%以上 |
4 |
|
|
做好设备台账、档案的管理、更新,督促组织各车间做好台账年度更新工作 |
4 |
|
|
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按照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 |
4 |
|
|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4 |
|
|
设备部分工作职责(40分) |
检修组织、维修质量、维修及时性 |
3 |
|
检修计划、实施设备阶段性检维修计划,组织各类设备的预检预测,消除运行隐患 |
5 |
|
|
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督促各车间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
6 |
|
|
设备巡检定期检查,制定设备巡检、检查内容和周期,并按时实施 |
6 |
|
|
规范检修,制定主要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并检查督促、指导各车间执行 |
4 |
|
|
大检修管理,组织编制、平衡、落实各类设备检修计划,统一安排。 |
6 |
|
|
督促各车间检修成本控制,及时、准确提供备品备件材料计划,并严格把关 |
4 |
|
|
及时办理作业票,不影响检修工作进度 |
4 |
|
|
对外协调准确及时,对工作未造成影响 |
2 |
|
|
合计评分 |
100 |
|
附表4.6: 生产技术部职责指标考评细则
2018年 月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分数 |
工艺部分工作职责(50分)
|
下达指令及时、准确并按时执行,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
5 |
|
装车平台要按公司规定装车 |
2 |
|
|
工艺指标合格率,工艺专项检查及整改 |
5 |
|
|
按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议 |
2 |
|
|
车间预案演练,持证上岗等 |
2 |
|
|
每月的工艺隐患排查等 |
2 |
|
|
对环保管理要有组织排放 |
2 |
|
|
制定物料消耗定额和各种生产技术经济指标 |
5 |
|
|
物料消耗、生产制造成本控制 |
5 |
|
|
组织编写修订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 |
3 |
|
|
组织开展先进班组建设评选工作 |
3 |
|
|
参与大检修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
2 |
|
|
认真编写大检修开停车网络图并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大检修各类工艺处理方案 |
2 |
|
|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大检修工艺处理项目并进行跟踪、实施 |
3 |
|
|
跟踪触媒装填及运行、维护工作 |
3 |
|
|
确定大修劳务用工数量并按要求分配各车间 |
2 |
|
|
及时化验煤质和甲醇质量并及时提供报告 |
2 |
|
|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50分) |
卸煤库保证装卸及时安全,保持干净整洁 |
4 |
|
严格执行盲板和受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
4 |
|
|
认真做好部门的档案管理及各类台账工作 |
4 |
|
|
按时上报经营分析会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生产管理考核工作 |
4 |
|
|
每月25日前完成月计划统计分析,对未完成单位按未完成项考核 |
4 |
|
|
每月经济分析材料详实,上报及时准确,对超出计划费用的有解决措施 |
4 |
|
|
按时将每月工作总结、设备管理考核资料、基础管理资料及下月工作计划报送相关单位 |
4 |
|
|
磅房提供数据要准确及时,每月要定期和相关部门核对磅单 |
4 |
|
|
成本控制,及时、准确提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把关 |
4 |
|
|
及时办理作业票证,不影响检修工作进度 |
4 |
|
|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10 |
|
|
合计评分 |
100 |
|
附表5:各部室定性考核指标考评得分汇总表
部室定性指标考核得分汇总表
2018年 月
序号 |
部 室 考核项目 |
定性指标满分100分 |
得分 |
附注说明 |
|
公司领导考评 权重70% |
部室互评 权重30% |
||||
1 |
生产技术部 |
|
|
|
|
2 |
设备部 |
|
|
|
|
3 |
供应销售部 |
|
|
|
|
4 |
经管财务部 |
|
|
|
|
5 |
综合部 |
|
|
|
|
6 |
安全环保部 |
|
|
|
|
附表6.1: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
生产月度统计报表 | |||||||||
2018 年 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 | |||||||||
编报单位: 生产技术部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期初库存量 | 本月产量 | 本年累计产量 | 期末库存量 | 附注说明 | ||
一 | 主要产品 | 吨 | |||||||
1 | 精甲醇 | 吨 | |||||||
2 | 粗甲醇 | 吨 | |||||||
二 | 副产品 | 吨 | |||||||
1 | 硫磺 | 吨 | |||||||
2 | 液氮 | 吨 | |||||||
3 | 液氧 | 吨 | |||||||
4 | 硫铵 | 吨 | |||||||
5 | 杂醇 | 吨 | |||||||
6 | 粗醇 | 吨 | |||||||
三 | 生产时间 | 计量单位 | 截止到上月末天数 | 本月天数 | 本年累计天数 | 附注说明 | |||
1 | 本月生产天数 | 天 | |||||||
2 | 本月停产天数 | 天 | |||||||
⑴ | 检修天数 | 天 | |||||||
⑵ | 非正常停车天数 | 天 | |||||||
⑶ | 其他原因停产天数 | 天 | |||||||
3 | 连续运行天数 | 天 | |||||||
四 | 生产主要指标消耗 | 计量单位 | 期初库存量 | 本月消耗量 | 本年消耗量 | 期末库存量 | 附注说明 | ||
消耗总量 | 单耗 | 消耗总量 | 单耗 | ||||||
1 | 原料煤 | 吨 | |||||||
2 | 动力煤 | 吨 | |||||||
3 | 电力 | Kwh | |||||||
4 | 原水 | m3 | |||||||
5 | 柴油 | m3 | |||||||
6 | 液氨 | 吨 | |||||||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
附表6.2: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煤炭物资采购月度统计报表 | ||||||||||||||
2018年 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 | ||||||||||||||
编报单位:供应销售部 填报日期: 2018年 月 日 | ||||||||||||||
计量单位 | 供货单位名称 | 单价 (含税价) | 期初购进 未开票数量 | 本月购进数量 | 本月开票数量 | 本年累计购进数量 | 期末未开票数量 | 附注说明 | ||||||
本月购进 本月开票 数量 | 本月购进 未开票 数量 | 合计 | 本月购进 本月开票 数量 | 期初购进 本月开票 数量 | 本年购进 本年开票数量 | 本年购进 本年未开票数量 | 合计 | |||||||
一、原料煤 | 吨 | |||||||||||||
1、赛蒙特尔煤矿 | 吨 | |||||||||||||
⑴价格1 | ||||||||||||||
⑵价格2 | ||||||||||||||
⑶价格3 | ||||||||||||||
2、淖尔壕煤矿 | 吨 | |||||||||||||
⑴价格1 | ||||||||||||||
⑵价格2 | ||||||||||||||
⑶价格3 | ||||||||||||||
3、凯利达煤矿 | 吨 | |||||||||||||
⑴价格1 | ||||||||||||||
⑵价格2 | ||||||||||||||
⑶价格3 | ||||||||||||||
4、美日煤矿 | 吨 | |||||||||||||
⑴价格1 | ||||||||||||||
⑵价格2 | ||||||||||||||
⑶价格3 | ||||||||||||||
小计 | 吨 | |||||||||||||
二、动力煤 | 吨 | |||||||||||||
1、唐家会煤矿 | 吨 | |||||||||||||
⑴价格1 | ||||||||||||||
⑵价格2 | ||||||||||||||
⑶价格3 | ||||||||||||||
2、 | ||||||||||||||
小计 | 吨 | |||||||||||||
合计 | 吨 | |||||||||||||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编制人: |
附表6.3: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产品销售月度统计报表 | |||||||||||||||
2018年 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 | |||||||||||||||
编报单位:供应销售部 填报日期: 2018年 月 日 | |||||||||||||||
销货单位 | 计量单位 | 合同号 | 合同销售数量 | 单价 (含税价) | 期初发出 未开票数量 | 本月发出数量 | 本月销售开票数量 | 本年累计发出数量 | 期末未开票发出数量 | 附注说明 | |||||
本月发出 本月开票 数量 | 本月发出 未开票 数量 | 合计 | 本月发出 本月开票 数量 | 期初发出 本月开票 数量 | 本年发出 本年开票数量 | 本年发出 本年未开票数量 | 合计 | ||||||||
一、精甲醇 | 吨 | ||||||||||||||
1、德胜凯胜 | 吨 | ||||||||||||||
2、临淄东晖 | 吨 | ||||||||||||||
3、沧州吉昌 | 吨 | ||||||||||||||
4、好买气 | 吨 | ||||||||||||||
5、藁城鑫利 | 吨 | ||||||||||||||
6、唐山铨峰 | 吨 | ||||||||||||||
7、易丰投资 | 吨 | ||||||||||||||
8、宁津高科 | 吨 | ||||||||||||||
9、宁波丰众 | 吨 | ||||||||||||||
10、天天好 | 吨 | ||||||||||||||
11、天津新能 | 吨 | ||||||||||||||
12、沧州鑫跃 | 吨 | ||||||||||||||
小计 | 吨 | ||||||||||||||
二、副产品 | 吨 | ||||||||||||||
1、硫磺 | 吨 | ||||||||||||||
2、液氮 | 吨 | ||||||||||||||
3、液氧 | 吨 | ||||||||||||||
4、硫铵 | 吨 | ||||||||||||||
5、杂醇 | 吨 | ||||||||||||||
小计 | 吨 | ||||||||||||||
合计 | 吨 | ||||||||||||||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编制人: |
附表6.4: 西北能化各项添加剂消耗统计表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使用部门 (车间) | 单价 (含税) | 单价 (不含税) | 2017年消耗量 | 2018年预测消耗量 | 附注说明 | |||
日消耗量 | 消耗量 | 消耗总额 | 消耗量 | 消耗总额 | ||||||||
1 | 水煤浆添加剂 | 中南化工ZM-19 | 吨 | 气化车间 | 4,000.00 | 3,418.80 | 0.1800 | 650.00 | 2,222,222.22 | |||
2 | 灰水分散剂 | HS-09 | 吨 | 气化车间 | 6,800.00 | 5,811.97 | 0.0700 | 250.00 | 1,452,991.45 | |||
3 | 絮凝剂 | 法国爱森 | 吨 | 气化车间 | 26,000.00 | 22,222.22 | 4.20 | 93,333.33 | ||||
4 | 絮凝剂(聚合氯化铝PAC) | I类固体一等品A1203有效含量≥28%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2,100.00 | 1,794.87 | 0.0150 | 56.50 | 101,410.26 | |||
5 | 杀菌剂(次氯酸钠) | 浓度≥10%、游离碱≤1%、铁≤0.005%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1,200.00 | 1,025.64 | 0.0143 | 52.00 | 53,333.33 | |||
6 | 杀菌剂(三氯异氰尿酸) | 有效氯含量≥90% | 吨 | 水处理、净水 | 11,000.00 | 9,401.71 | 0.0075 | 27.90 | 262,307.69 | |||
7 | 还原剂(亚硫酸氢钠) | 纯度>99%、固体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3,000.00 | 2,564.10 | 0.0038 | 14.65 | 37,564.10 | |||
8 | 阻垢剂(膜) | GE/MDC150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28,000.00 | 23,931.62 | 0.0012 | 4.65 | 111,282.05 | |||
9 | 阻垢剂(膜) | GE/MDC772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26,000.00 | 22,222.22 | 0.0025 | 10.00 | 222,222.22 | |||
10 | 聚丙烯酰胺PAM(阳) | 1200万分子量,离子度 | 吨 | 污水处理 | 20,000.00 | 17,094.02 | 0.0025 | 9.30 | 158,974.36 | |||
11 | 聚丙烯酰胺PAM(阴) | 800万分子量,离子度 | 吨 | 污水处理 | 12,600.00 | 10,769.23 | 0.0050 | 18.60 | 200,307.69 | |||
12 | 液碱(氢氧化钠) | HL类Ⅱ级优等品工业级浓度≥32%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1,200.00 | 1,025.64 | 5.0000 | 1,848.00 | 1,895,384.62 | |||
13 | 盐酸 | 纯度>31%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350.00 | 299.15 | 3.6000 | 1,356.00 | 405,641.03 | |||
14 | 磷酸二氢钾 | 纯度98%,工业级一等品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8,000.00 | 6,837.61 | 0.0009 | 3.60 | 24,615.38 | |||
15 | 草酸 | 食品级,含量≥99.6% | 吨 | 污水处理、脱盐水 | 8,000.00 | 6,837.61 | 0.0013 | 4.80 | 32,820.51 | |||
16 | 纯碱 | 纯度>99.2% | 吨 | 净水 | 1,800.00 | 1,538.46 | 0.2000 | 74.40 | 114,461.54 | |||
17 | 聚合硫酸铁 | 全铁含量>11%,还原性物质<0.1% | 吨 | 净水 | 1,900.00 | 1,623.93 | 0.1000 | 37.20 | 60,410.26 | |||
18 | 柠檬酸(固体) | 食品级 分析纯度 含量≥99% | 吨 | 脱盐水 | 8,600.00 | 7,350.43 | 1.50 | 11,025.64 | ||||
19 | 乙二胺四乙酸四钠(固体) | EDTA-4Na 含量≥99% | 吨 | 脱盐水 | 11,000.00 | 9,401.71 | 0.50 | 4,700.85 | ||||
20 | 工业硫酸 | 浓度≥98% | 吨 | 循环水 | 900.00 | 769.23 | 10.00 | 7,692.31 | ||||
21 | 液氮 | 吨 | 470.00 | 401.71 | 878.14 | 352,757.09 | ||||||
22 | 液氨 | 吨 | 3,000.00 | 2,564.10 | 1,081.74 | 2,773,692.31 | ||||||
合计 | ||||||||||||
10,599,150.26 |
附表6.5: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
主要添加剂统计报表 | |||||||||||||||||||
2018年 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 | |||||||||||||||||||
填报单位: 生产技术部 填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 |||||||||||||||||||
使用车间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平均单价 (不含税) | 年消耗(参考) | 期初库存 | 本月增加 | 本年累计增加 | 本期耗用 | 本年累计消耗 | 期末库存 | 附注说明 | ||||||||
消耗量 | 单价 (不含税) | 消耗金额 | 库存量 | 金额 | 入库量 | 金额 | 入库量 | 金额 | 消耗量 | 金额 | 消耗量 | 金额 | 库存量 | 金额 | |||||
一、动力车间 | 吨 | ||||||||||||||||||
1、液碱(氢氧化钠) | HL类Ⅱ级优等品工业级浓度≥32% | 吨 | |||||||||||||||||
2、盐酸 | 浓度>31% | 吨 | |||||||||||||||||
3、杀菌剂(次氯酸钠) | 浓度≥10%、游离碱≤1%、铁≤0.005% | 吨 | |||||||||||||||||
4、膜阻垢剂 | GE/MDC150 | 吨 | |||||||||||||||||
5、膜阻垢剂 | GE/MDC772 | 吨 | |||||||||||||||||
6、还原剂(亚硫酸氢钠) | 纯度>99% 固体 | 吨 | |||||||||||||||||
7、磷酸二氢钾 | 纯度98% 工业级一等品 | 吨 | |||||||||||||||||
8、草酸 | 食品级 含量≥99.6% | 吨 | |||||||||||||||||
9、片碱(氢氧化钠) | 工业级优等品 纯度>99% | 吨 | |||||||||||||||||
10、水合联氨 | 80%肼 | 吨 | 锅炉除垢用 | ||||||||||||||||
11、柠檬酸 | 固体 食品级 纯度≥99% | 吨 | 脱盐水耗用 | ||||||||||||||||
20、乙二胺四乙酸四钠 | EDTA-4Na 含量≥99% | 吨 | 脱盐水耗用 | ||||||||||||||||
吨 | |||||||||||||||||||
二、气化车间 | 吨 | ||||||||||||||||||
1、水煤浆添加剂 | 吨 | ||||||||||||||||||
2、灰水分散剂 | 吨 | ||||||||||||||||||
3、絮凝剂 | 吨 | ||||||||||||||||||
吨 | |||||||||||||||||||
三、空分车间 | 吨 | ||||||||||||||||||
吨 | |||||||||||||||||||
吨 | |||||||||||||||||||
四、合成车间 | 吨 | ||||||||||||||||||
吨 | |||||||||||||||||||
吨 | |||||||||||||||||||
五、水处理车间 | 吨 | ||||||||||||||||||
1、聚丙烯酰胺PAM(阳) | 1200万分子量,离子度 | 吨 | |||||||||||||||||
2、聚丙烯酰胺PAM(阴) | 800万分子量 | 吨 | |||||||||||||||||
3、聚合氯化铝PAC | I类固体一等品A1203 有效含量≥28% | 吨 | |||||||||||||||||
4、液碱(氢氧化钠) | HL类Ⅱ级优等品工业级浓度≥32% | 吨 | |||||||||||||||||
5、盐酸 | 浓度>31% | 吨 | |||||||||||||||||
6、杀菌剂(次氯酸钠) | 浓度≥10%、游离碱≤1%、铁≤0.005% | 吨 | |||||||||||||||||
7、膜阻垢剂 | GE/MDC150 | 吨 | |||||||||||||||||
8、膜阻垢剂 | GE/MDC772 | 吨 | |||||||||||||||||
9、还原剂(亚硫酸氢钠) | 纯度>99% 固体 | 吨 | |||||||||||||||||
10、磷酸二氢钾 | 纯度98% 工业级一等品 | 吨 | |||||||||||||||||
11、草酸 | 食品级 含量≥99.6% | 吨 | |||||||||||||||||
12、纯碱Na2CO3 | 纯度>99.2% | 吨 | |||||||||||||||||
13、聚合硫酸铁 | 全铁含量>11% 还原性物质<0.1% | 吨 | |||||||||||||||||
14、片碱(氢氧化钠) | 工业级优等品 纯度>99% | 吨 | |||||||||||||||||
15、磷酸三钠 | 工业级一等品 纯度>98% | 吨 | |||||||||||||||||
16、杀菌剂(三氯异氰尿酸) | 有效氯含量≥90% | 吨 | |||||||||||||||||
17、工业硫酸 | 浓度≥98% | 吨 | 循环水耗用 | ||||||||||||||||
吨 | |||||||||||||||||||
合计 | 吨 | ||||||||||||||||||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
附表6.6: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
煤炭司磅月度统计报表 | ||||||
2018年 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 | ||||||
编报单位:生产技术部司磅站 填报日期: 2018年 月 日 | ||||||
计量单位 | 供销单位名称 | 本期购进过磅数量 | 本期司磅单起讫票号 | 司磅单据张数 | 附注说明 | |
一、原料煤 | 吨 | |||||
1、赛蒙特尔煤矿 | 吨 | |||||
2、淖尔壕煤矿 | 吨 | |||||
3、凯利达煤矿 | 吨 | |||||
4、美日煤矿 | 吨 | |||||
小计 | 吨 | |||||
二、动力煤 | 吨 | |||||
1、唐家会煤矿 | 吨 | |||||
小计 | ||||||
合计 | 吨 | |||||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编制人: |
附表6.7: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
产品销售司磅月度统计报表 | |||||
2018年 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 | |||||
编报单位:生产技术部司磅站 填报日期: 2018年 月 日 | |||||
计量单位 | 本期发出过磅数量 | 本期司磅单起讫票号 | 司磅单据张数 | 附注说明 | |
一、甲醇 | |||||
1、德胜凯胜 | 吨 | ||||
2、临淄东晖 | 吨 | ||||
3、沧州吉昌 | 吨 | ||||
4、好买气 | 吨 | ||||
5、藁城鑫利 | 吨 | ||||
6、唐山铨峰 | 吨 | ||||
7、易丰投资 | 吨 | ||||
8、宁津高科 | 吨 | ||||
9、宁波丰众 | 吨 | ||||
10、天天好 | 吨 | ||||
11、天津新能 | 吨 | ||||
12、沧州鑫跃 | 吨 | ||||
小计 | 吨 | ||||
二、副产品 | |||||
1、硫磺 | 吨 | ||||
2、液氮 | 吨 | ||||
3、液氧 | 吨 | ||||
4、硫铵 | 吨 | ||||
5、杂醇 | 吨 | ||||
小计 | 吨 | ||||
合计 | 吨 | ||||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编制人: |
附表6:
关于月度统计报表填制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完善经营数据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按照公司职能部门所属业务管理范围设计月度统计报表。现就统计报表填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范围及报送部门
现行月度统计报表主要有生产量月度统计报表、添加剂月度消耗统计报表、煤炭采购月度统计报表、产品销售月度统计报表、添加剂月度消耗统计报表、煤炭采购司磅月度统计报表、产品发出司磅统计报表和电力消耗月度统计报表。
1、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月填报生产量月度统计报表、添加剂月度消耗统计报表、煤炭采购司磅月度统计报表、产品发出司磅统计报表。
2、物资供应部:负责按月填报煤炭采购月度统计报表和产品销售月度统计报表。
3、设备部:负责按月填报电力消耗月度统计报表。
二、填报事项要求
1、统计月度划分:统计年度与自然年度一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月度除1月份(即1月1日至1月25日24:00)和12月份(即11月26日0:00至12月31日24:00)外,其余月份自上月26日0:00至本月25日24:00。
2、填报部门须指定专人每月按时填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呈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确认。
3、上述统计报表从2018年1月起开始执行。
4、报送时间:填报部门应于每月26日将经签字确认的统计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OA系统)各一份报送至经管财务部。
联系人:梁侠 15856253773 2292(内部电话)
附件2:
备品备件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备品备件统一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科学储备、保障供给;明确备品备件计划提报、审批、采购、出库等流程,保证设备维护和检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品备件管理目的
(一)及时有效地为设备维修提供优质备件。
(二)重点做好关键设备所需重要备件的储备、供应工作。
(三)做好备件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
(四)做好备件储备定额及目录的编制工作。
(五)在保证备件供应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备件的资金占用量。
(六)做好进口设备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七)做好仓库管理和备件的保养工作。
第二章 部门管理职责
第三条 设备部
(一)总体负责整套系统所有生产设备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所有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修理工作;建立健全备品备件加工订货、质量检验、图纸修改、计划审批以及备品库存管理等制度。
(二)负责建立健全所有生产设备的设备目录和档案资料,并负责按照每台设备建立健全与之对应的备品备件目录及档案资料。
(三)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设备目录及备品备件目录的建立健全情况,并指导各车间建立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四)负责按照公司经营总体目标结合设备运行情况,编制设备备品备件年度计划,并按年度计划分解编制月度计划。
(五)负责审查各车间上报的备品备件年度、月度和紧急需求计划;
(六)负责审查核定各车间上报的根据设备目录制定备品备件合理库存定额,制定全公司备品备件合理库存定额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和完善系统关键设备说明书、技术图纸、维护保养修理、备品备件等全部资料(包括设备历次大修内容),,按照公司重要档案资料进行保管和管理。动态掌握关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系统装置稳定运行。
(八)负责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及报废鉴定工作。
(九)组织由生产、供销、仓库、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备品备件工作例会。
第四条 生产车间
(一)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管理目录及与之相对应的备品备件明细目录档案;备品备件目录档案资料至少应包括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图纸、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使用周期、采购周期、合理库存量、通用性和前期维修更换等相关信息。
(二)负责编制本部门备品备件计划(包括年度、月度和紧急),并提报设备部审查,车间负责人对计划的准确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三)加强对本车间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负责对所更换的备品备件进行初步鉴定,按有修复价值的和无修复价值分类进行整理分别存放。
(四)负责建立健全备品备件有关质量检验、图纸测绘、修改及配件使用控制等方面规定。
(五)负责本车间备品备件的领用、申请报废和登记备品备件辅助台账等工作。
第五条 供应部
(一)负责按经审定的备品备件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合理组织采购,确保安全生产,降低采购成本。
(二)负责建立备品备件价格体系和专用备品备件供应商(代理商)或生产厂家的考评体系。
(三)负责建立备品备件物资专用库,实行专项管理;
(四)负责按照经设备部核定的备品备件合理库存量,保证合理库存量,既能满足生产所需,又降低储备资金占用。
第六条 经管财务部
(一)参与备品备件需求计划的审查;参与备品备件合理库存量的核定;
(二)负责审查备品备件采购合同签订、价款结算和支付等事宜;
(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备品备件的使用、库存和报废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确无修复价值的备品备件报废处理工作。
(五)负责对设备目录和备件目录、设备台账登记和设备档案资料库的建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库存定额管理
第七条 库存定额核定原则
(一)充分考虑设备的数量以及备件的易损程度、价格、设备对生产的制约度和替代性、采购周期等因素,在科学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和过去的消耗统计基础上,核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和定额修订;各车间负责编制定额变动目录(含新增的部分),送设备部审查确认;另根据需要,可以一个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设备确实无图纸资料及说明书,无法查清配件型号规格,因而没有制订储备定额计划的,维修时第一次出现没有配件,可以不追查责任,如果第二次发现同样的配件无储备定额计划,维修时没配件更换而影响生产的,要追查备件管理员的责任。
(三)就近可采购的配件应尽量少备或不备;对价值较高且不易损坏件,可以作为周期备件进行定期采购。
(四)备件的管理应充分考虑备件的及时性、经济性和可靠性,对于关键设备或远途采购、长周期的备件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储备。
第八条 定额核定程序
(一)各生产车间:根据现场运行实际情况、参考随机说明书和相关或同类用户的维修经验,提交备品备件储备及年消耗定额。新增设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储备定额要定期在调整定额时补充完善。
(二)设备部负责按照各生产车间上报的备品备件储备及消耗定额,汇总并组织审查修改完善;并汇总制定全公司各项备品备件储备定额。
(三)供销部:确保库存备品备件清单和在库实物必须达到帐物相符(动态)。每周定期将库存物资的明细反馈到各车间和设备部。
第四章 计划审批及出入库管理
第九条 依据设备检修计划和备品备件的储备定额、加工周期以及实际库存情况,各生产车间及时、合理地编制报年度、月度备品备件需求计划,设备部负责对备品备件计划进行审查。
第十条 备品备件计划的提报、审查
(一)年度计划(包括关键设备单机大修计划):各生产车间按照设备部要求统一收集、整理、编制、提报年度系统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计划,设备部负责汇总、审查。
年度系统大修计划所用备品备件,应按照系统运行情况和公司总体经营目标进行编制,并注明为系统大修用物资。原则上系统大修用的备品备件,应提前两个月集中适时提报和购买。
(二)月度计划:生产车间每月25日前提报下月备品备件计划,设备部汇总和审查。
(三)备品备件按自制、外协加工或采购分别安排解决。供应部按批准后的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对于批准的自制、外协加工的备品备件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于加工周期长,加工工艺复杂的备品备件要提前进行提报,以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为及时做好备品备件计划的提报工作,生产各车间应明确备品备件计划联系人;计划提报人负责填写“采购计划单”、报批和领用。
第十二条 年度、月度计划提报审批流程:
(一)年度计划审批流程
各车间备品备件需求计划编制人填报“采购计划单”→生产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汇总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查签字→报总经理审批→报执行董事审定→送经管财务部备查;
(二)月度计划审批流程:各车间备品备件需求计划编制人填报“采购计划单”→生产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设备部汇总审查→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字→报经营副总经理审定签字→报总经理审批→交供应部组织采购、经管财务部备查。
第十三条 采购管理
供应部按采购流程组织采购,并根据“ERP系统”的要求及时把批准购买时间、计划到货时间及验收出库时间等在“ERP系统”中及时录入。
第十四条 备品备件验收管理
供应部对到货备品备件及时通知计划提报车间设备管理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方可办理入库;不合格的备品备件由供应部做退货处理。
对关键设备的核心备品备件验收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关键设备的核心备品备件具体目录由设备部负责制定。
第十五条 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
(一)仓库应设置备品备件库,专项管理。备品备件应每月年进行一次清点,做到“四清(规格型号、数量、材质、价格)、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和三一致(帐、卡、物一致)。
(二)设备部、生产各车间一律不得设立二级库房,所需备品备件统一到仓库领取。
第十六条 备品备件的领用审批及更换
(一)备品备件领用审批程序
各车间计划内领用备品备件经车间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设备部负责审批,未经设备部审批,仓库一律不予发放;紧急领用经设备部审核同意后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仓库有权不予发放。
(二)备品备件的发放管理
备品备件要建立发放纪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使用部位、发放人、领取人、发放时间。
(三)备品备件更换管理
各车间要制定备品备件的更换程序(步骤),并随备品备件一块存放,使用时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更换程序(步骤)进行更换;在没有弄清设备的故障前,不得随意更换新备件,备品备件在使用前应由车间负责人进行确认;
第五章 备品配件图纸管理
第十七条 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品配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最基本的资料。备品备件图纸的测绘、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由生产部设备主管负责,做到有物有图,图物一致。
第十八条 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将图纸变更情况报设备部审查后修改底图,修改完成后须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 重要设备图纸的修改应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和部室会签后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零部件已作改动时,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
第二十条 备品备件图纸及技术等资料一般不得外借,如确需要借用或借阅,应经车间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资料应及时收回。
第二十一条 各车间要高度重视技术档案基础工作并接受公司档案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凡技术基础资料(包括图纸)发生变动的或与现场实物不符的及时向档案室汇报,并协助档案室更新(电子版和纸版)。
第六章 备品备件报废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备品备件报废确认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报废处理:
1、备件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2、使用时间较长,外形严重损坏,修理后达不到技术指标的;3、更新换代,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由于设备改造、清理、报废等原因造成不再使用的备件,(二)报废处理程序
生产所需部门对已淘汰设备的备品备件、质量低劣以及年久锈蚀严重的备品备件提出报废申请,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处理或报废程序应严格按照《关于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备品备件管理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为明确各部职责,理顺备品备件计划的提报、审批、采购、储备、出库流程,对备品备件管理实行考核机制。
第二十四条 计划提报考核
(一)急需备品备件的提报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超一次处罚计划提报车间负责人200元;应急计划应在两日内完成提报,其他手续应后补。
(二)各车间月度计划须在每月25日前提报,每拖延一天对车间负责人按100元进行处罚。
(三)年度计划和系统大修计划按设备部统一要求时间提报,每拖延一天对车间负责人按100元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储备定额考核
(一)因车间提报计划不准确,而造成备品备件长期大量积压不用的,每次对车间负责人按200元-500元进行处罚。
(二)因设备部核定或汇总不准确,而造成备品备件长期大量积压不用的,每次对设备部按200元-500元进行处罚。
(三)因供应部未及时组织备品备件采购或验收,而造成备品备件短缺而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每次对供应部按200元-500元进行处罚。
(四)因仓库未及时核对备品备件库存量,而造成实际库存高于或低于合理库存量,每次对仓库负责人按200元进行处罚。
(五)各车间须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关键设备和关键备件的目录和档案建立,并建立关键设备的档案资料库。经检查未建立或建立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备品备件使用考核
(一)因设备备件型号不符而造成无法使用的,须按责任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若因生产车间提报备件需求计划时提报备件规格型号错误致使采购后无法使用的,将追究车间负责人和车间备件管理员直接责任;
2、若因设备部汇总审查备件计划时未发现车间提报备件规格型号错误致使采购后无法使用的,将追究设备部审查人员间接责任;
3、若因物资采购人员未按照经审定的设备备件规格型号进行采购致使无法使用的,将追究采购部负责人和采购员直接责任;
(二)因仓库管理不善而造成备件损毁、逾期无法使用及丢失的,须按责任原因追究仓库主管和保管员责任,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因未按备件保管要求正确保管,造成备件损毁而无法使用的,将追究仓库主管和保管员直接责任;
2、对有保质期限的备件因仓库在保质期到期前未及时告知使用部门或报告主管部门,造成该项备件逾期而无法使用的,将追究仓库主管和保管员直接责任;
3、因仓库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备件损毁无法使用或丢失的,将追究仓库主管和保管员直接责任;
4、因仓库人员与他人串通虚增入库数量、虚增盘点数量和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等未严把质量关,而造成备件短缺或毁损的,将追究仓库主管、保管员和验收人员直接责任;
5、因非仓库管理不善而造成备件损毁无法使用或丢失的,将追究仓库主管和保管员间接责任;
(三)赔偿金额及责任人处罚
1、对直接责任人赔偿金额确定:对无法使用或损毁、丢失的设备备件赔偿金额按购进价格相应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购进价格在1万元(含1万元)以内部分按15%; 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10%; 5万元以上部分按5%进行赔偿。
2、对间接责任人赔偿金额确定:对无法使用或损毁、丢失的设备备件赔偿金额按购进价格相应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购进价格在1万元(含1万元)以内部分按5%; 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 5万元以上部分按1%进行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对设备备件的管理,由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备件监督检查专项小组,负责对车间使用和仓库保管的设备备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凡经检查发现有长期不使用的或毁损无法使用的,根据查明原因由直接责任人及间接责任人按规定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及修订权属设备部。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往规定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3: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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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修复、利用、处置等管理,规范处理程序,杜绝人为浪费和闲置,减少资产流失,降低成本消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 废旧物资按有无修复价值分为修旧利废物资(可修复再利用)和报废物资(对确无修复价值)两大类。
第四条 经管财务部负责组织设备部、生产技术部、检修车间、物资供应部和纪委等部门组成废旧物资管理小组。
(一)负责公司各部门(车间)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检测、修复、验收、使用和处置等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评估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的废旧物资回收送交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修旧利废外委修理单位选定、修理合同签订等工作;
(五)负责处理报废物资的出售工作;
(六)未经公司授权,其他部门(车间)和个人不得对废旧物资擅自进行处理和对外销售。
第五条 大型设备等属于固定资产范畴内报废处置,按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属于本办法废旧物资范围。
第二章 原则及范围
第六条 废旧物资管理原则
(一)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实行分类管理并设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废旧物资管理小组对各部门送交的废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鉴定和评估。对修旧利废物资提出鉴定评估意见报告(安全性和经济性),对报废物资提出处置意见报告。
(三)各车间废旧物资一律送交物资供应部指定仓库,送交时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清单》(附件2;附件3);仓库负责办理废旧物资计量验收等入库手续,并按修旧利废物资和报废物资分别建立回收明细台账,实行分类存放与管理。
(四)废旧物资回收原则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即领取新品时上交旧品,生产需要的特殊情况可先领新品,1月内交回旧品。对自身能修复再利用的的备品备件不须送交。
(五)废旧物资的管理应与其他物资一样进行收、发、存管理,做好废旧物资辅助台账登记工作,确保帐物相符,手续健全。
第七条 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一)在设备小修、更换、维护和拆装中,凡带有残值的废旧物资。
(二)在设备大修或技改工程中拆下的,不能自行修复使用并带有残值的废旧物资。
(三)各种废旧轴承、备品备件、仪表阀门、计量器具、各种泵等。
(四)有回收价值的其他种类的废旧物资。
第三章 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置
第八条 废旧物资回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能回收的全部回收。不能回收的由领用部门负责人书面说明原因,月底前报物资供应部。
第九条 各部门回收的废旧物资,应自行组织送到物资供应部指定仓库。
各部门每月25日编制本部门回收的修旧利废物资和报废物资清单,报废旧物资管理小组审定,持审定后清单到仓库办理废旧物资入库手续。
第十条 废旧物资管理小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到仓库废旧物资存放现场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包括以旧领新回收)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并出具鉴定评估报告(附件4)。技术鉴定主要对修复后该物资使用的安全性和技术性进行鉴定;价值评估主要对该物资现有价值和修复费用进行预计。
经鉴定评估后,仓库对修旧利废物资按类别整理分别存放;对报废物资单独存放,经废旧物资管理小组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统一进行销售处理。
第十一条 对经鉴定评估属于修旧利废物资,由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负责统一办理自修或外委修理相关手续,仓库凭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出库单(附件5、一式五联),办理出库手续。第十二条 对可修旧利废物资原则上由公司检修车间自行修理,对确实无法自行修理的,方可委托外委修理。
第十三条 检修车间对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完毕后,提交修理完工报告;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出具《修旧利废物资修理鉴定报告》(附件7)。经鉴定后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仓库办理验收入库(附件6,一式五联);经鉴定后未达到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检修车间负责重新修理,直至达到鉴定合格,办理入库验收。
第十四条 修旧利废物资外委修理须按议标程序选定修理单位,并签订外委修理合同。仓库凭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外委修理单位修理完毕后经鉴定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仓库办理修复后修旧利废物资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经鉴定后未达到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外委单位负责重新修理,直至达到鉴定合格,方可办理入库验收。
外委修复费用原则上一般不得突破价值评估确定的修理费用;返修所有费用由修理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合格后验收入库价格确定。
对检修车间自修的修旧利废物资按修理实际耗用材料价格加检修车间的奖励款,作为修旧利废物资验收入库价格。
对外委修理的修旧利废物资按外委单位提供的修理发票价格,作为验收入库价格。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优先领用修复后的修旧利废物资,不得拒绝领用;同时仓库对修复后的修旧利废物资,应优先发放或与同类新物资搭配发放。
第十七条 报废物资销售管理
(一)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负责报废物资的对外销售工作。
(二)废旧物资管理小组在报废物资对外销售时,应竞价销售,由2人以上同收购方根据拟出售废旧物资的品质和状况谈定价格后,填写《报废物资销售审批单》,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出售。
(三)对报废物资处置收入,一律送交财务部。
第四章 奖惩机制
第十八条 为加强废旧物资的修旧利废管理,有效控制废旧物资的外流,坚决堵塞漏洞,公司鼓励举报行为,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并为其保密。
第十九条 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所有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鉴定评估、修理、验收和处置等相关事宜,凡发现以下行为,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
(一)废旧物资管理小组成员有下列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行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与修理单位私下达成协议故意提高修理价格的,每次给予100元—500元罚款;
2、未严格执行修旧利废物资验收的相关规定,未严把修旧利废物资质量关,致使修旧利废物资在后期使用时构成安全生产隐患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3、在处置报废物资时,与购买方串通接受对方好处的,压低销售价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每次给予100—500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回收废旧物资、送交仓库的,凡经发现每次给予部门负责人200元罚款处理。
(三)将修旧利废物资掺入报废物资类别的,经查出每次给予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各200元罚款。
(四)在领料时未按规定实施以旧换新的(特殊情况在1个月内没有送交废旧物资的),每次给予部门负责人200元罚款。
(五)仓库未按规定登记修旧利废物资和报废物资明细台账、未按规定办理废旧物资回收、验收、领用、处置等出入库手续的,每次分别给予仓库负责人200元罚款。
(六)擅自处理、变卖废旧物资的,除全额没收非法销售废旧物资所得外,另给予责任部门或当事人200元—500元罚款处理。
第二十条 为挖掘修旧利废潜力,充分调动各部门废旧物资再利用的积极性,对下列事项,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一)对修旧利废物资相关部门奖励
1、各部门自行回收、修复、使用的修旧利废物资,经鉴定属实,按该项物资修复后价值减去修复耗用材料两者差额予以奖励,差额1万元以下的按10%予以奖励;差额在1万元-10万元的按5%予以奖励;差额10万元以上的按2%予以奖励;
2、检修车间修复的修旧利废物资经鉴定合格后,对修理车间按该项物资修复后价值减去修复耗用材料两者差额予以奖励,差额1万元以下的按10%予以奖励;差额在1万元-10万元的按5%予以奖励;差额10万元以上的按2%予以奖励;修理车间、回收部门和领用部门按奖励总金额的60%、20%、20%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对报废物资回收部门奖励
各部门回收报废物资,按处置净收入的10%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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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奖励
1、对修旧利废物资按修复后价值减去修理发生的实际费用两者差额的3%进行奖励予以奖励。
2、对报废物资按处置净收入的10%进行奖励。
(四)废旧物资奖励按月统计、季度兑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经管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废旧物资管理流程图
2、修旧利废物资回收清单(表样)
3、报废物资回收清单(表样)
4、修旧利废物资鉴定评估报告(表样)
5、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出库单(表样)
6、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入库单(表样)
7、修旧利废物资修理鉴定报告(表样)
附件1:废旧物资管理流程图
各生产部门领用修旧利废物资 |
各生产部门回收废旧物资 |
废旧物资管理小组鉴定评估 |
报废物资库 |
修旧利废物资库 |
部门车间自修 |
检修车间修理 |
外委修理 |
对外销售 |
附件2: 修旧利废物资清单
部门(车间)修旧利废物资回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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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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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旧利废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计残值 |
预计修理费用 |
修理单位(部门) |
废旧物资管理小组意见 |
附注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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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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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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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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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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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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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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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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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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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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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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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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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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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小组: 回收部门负责人: 编制人:
附件3: 报废物资清单
部门(车间)报废物资回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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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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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旧利废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计出售价值 |
废旧物资管理小组意见 |
附注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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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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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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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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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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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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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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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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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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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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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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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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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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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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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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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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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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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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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小组: 回收部门负责人: 编制人:
附件4 修旧利废物资鉴定评估报告
修旧利废物资鉴定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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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旧利废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计现有残值 |
预计修理费用 |
修复后预计使用期限 |
附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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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修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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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评估意见 |
鉴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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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小组 |
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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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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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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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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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出库单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修旧利废物资修理出库单(一式五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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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xbnhxjlf201801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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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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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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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单价 |
发出数量 |
预估现有价值 |
预计修理费用 |
运输 车牌号 |
出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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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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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物资部负责人: 保管员: 经办人: 领料人:
附件6 修旧利废物资修理验收入库单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修旧利废物资修理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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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xbnhxjlf201801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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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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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应收数量 |
实收数量 |
单价 |
核定修理费用 |
修理材料费用 |
实际修理费用(不含税) |
验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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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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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物资部负责人: 保管员: 经办人: 送货人:
附件7 修旧利废物资修理鉴定报告
修旧利废物资修理鉴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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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单位: 修理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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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旧利废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核定修理费用 |
实际修理费用 |
修复后可 使用期限 |
附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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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修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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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评估意见 |
鉴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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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小组 |
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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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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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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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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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皖北煤电集团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皖北煤电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达到以下规模标准,须按程序组织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一)工程施工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
(三)设计、勘察、监理、中介服务或其他服务,项目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
(四)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安装、大修采购项目,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六)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七)处理的废旧物资,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达不到以上标准的,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方式。
第四条 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达到以下规模标准,委托具有资质的外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一)工程施工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
(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
(三)设计、勘察、监理、中介服务或其他服务,项目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
(四)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安装、大修采购项目,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六)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依法合规、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统一管理、集中招标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
组 长:任安全 高 原
副组长:李 胜 郭兴建 许令奇
成 员:陈 迎 郑思文 张荣江 戴 军 卢 军 曹绪宏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经管财务部),负责招投标具体工作。
第七条 招标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宏观管理,根据年度计划批准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确定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项目及招标项目的方式和评标原则;
(二)负责指导、协调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特别项目的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可直接参与并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
(四)协调、规定招标办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 招标办负责招标投标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二)负责拟订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三)负责汇总、预审年度采购计划,并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告招标采购方案;
(四)负责评标专家库和备选投标人信息库的建立;
(五)受理招标申请,负责组织制作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邀请函)、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七)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及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八)负责招标投标项目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纪委)负责监督招标全过程,同时接受集团公司招标监督办监督,内容包括:
(一)对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参与拟订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
(二)审核评标专家库和备选投标人信息库成员资格条件,并监督按期调整;
(三)负责招标工作的事前审查和现场监督评标专家抽选;
(四)负责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认真检查标书启封情况、有关资质资证等文件资料,现场监督开标、评标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做出评价;
(五)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决定是否暂停、延迟、继续开标;对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违规人员进行制止并上报问责;
(六)对各单位采购计划、招标结果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反馈信息,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提高招标投标活动质量。
第十条 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拟订招标投标有关制度;
(二)负责提出拟招标项目的计划及技术指标;
(三)参与制作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四)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和最高投标限价等。
第十一条 招标办依据工程类别、设备类型、服务等不同情况,建立评标专家库和备选投标人信息库。评标专家和备选投标人由各单位参与推荐,招标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办、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确定,评标专家库和备选投标人信息库应当每年调整一次。
第三章 招标投标基本规则
第十二条 确因工程、物资(设备)、服务项目技术比较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采购单位提出邀请招标申请,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或备案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三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由招标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涉及抢险、抢修、救灾,时间紧无法招标的;
(三)潜在投标人低于三家的;
(四)必须采用以物易物的;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提供邀请单位的相关资质和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 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方式干扰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章 招标、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十五条 采标申请及附件由采购单位审核签章同意,报送至招标办。
第十六条 招标办按照招标申请制作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由有关业务部门审查并确认。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经审查确定后,招标办通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购买领取,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答疑。
第十八条 招标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唱标。唱标结果由投标人、监督人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招标办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科学合理选择评标方法,可以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等评标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对招标项目的要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和比较情况,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如实记载评标内容,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递补候选人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对评标报告不签字但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二十一条 招标中心收到评标报告后,应以符合规定的方式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二十二条 公示期截止,对没有异议的,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三条 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招标中心领取中标结果通知书;预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
第二十四条 中标人应当自领取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日以内,与项目单位完成合同签订;预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但因项目单位造成的推迟除外。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缴纳;拒绝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第五章 招标收费
第二十六条 招标活动各项费用、保证金,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会计核算规定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
第二十七条 招标活动中收取的费用包括:
(一)向投标人收取的标书资料费,以能够用于标书印刷等资料的成本为标准收取;
(二)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主要用于招标有关活动的费用支出。
第二十八条 招标活动中收取的保证金包括:
(一)向投标人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活动结束即全额退回;
(二)向中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即全额退回。
第二十九条 招标活动中各项费用支出应严格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总额应控制在所收取的总费用内。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公司实行招标投标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
第三十一条 公司纪委(综合部)负责招标投标的举报和投诉受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北能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正廉洁、保守秘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
第三十三条 采购单位和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或者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投标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备选投标人信息库中标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合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5:
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材料计划和使用管理,提高计划准确性,明确材料计划申报、审批、采购、出库等流程,规范材料使用管理,降低甲醇材料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材料不包括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按《备品备件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各部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各生产车间职责
(一)各生产车间应配备材料管理员,负责建立日常耗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消耗量等相关统计资料收集,并建立车间材料使用统计台账。
(二)负责编制本车间材料需求计划(包括月度和紧急),并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查,各车间负责人对编报计划的准确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三)各车间负责提交本车间材料需求计划编制、提报和领用等事宜。
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职责
(一)按时组织经管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对各生产车间上报的材料需求计划(包括月度、年度和紧急需求计划)进行初步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将各生产车间材料需求计划进行汇总,按审批程序呈报公司审批。
(二)负责按照经审定后的材料计划审批各生产车间的材料领用,严禁计划外审批和发放。
(三)负责组织经管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和仓库,按照材料采购周期、消耗属性及正常消耗量,科学核定各项材料合理库存量,确保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及时供应,控制储备资金占用。
(四)负责对各生产车间日常材料消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材料浪费情况进行处罚。
第五条 经管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按照公司年度预算材料消耗总指标审定各生产车间年度材料消耗预算指标和分解至月度材料需求计划;负责按照审定的年度材料需求计划结合实际生产情况调整和修订月度材料需求计划。
(二)参与材料需求计划的审查;参与合理库存量的核定。
(三)负责审查材料采购合同签订、价款结算与支付等事宜;(四)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收集各生产车间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供应商服务、价格等方面反馈信息,并结合物资供应部在采购过程中了解的供应商信息,逐步构建供应商考评体系,动态建立合格供应商库。以确保材料采购的质量。
第六条 供应部职责
(一)负责按经审定的材料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合理组织采购,确保安全生产,降低采购成本。
(二)负责按照核定的库存量储备材料,严禁超储或短缺,既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及时供应,又要降低库存储备。
(三)负责建立材料价格体系和供应商(代理商)月度考评。
第三章 计划审批管理
第七条 材料计划编报、审查程序
(一) 各生产车间下月材料计划应于本月20日前从ERP系统上编制上报(注明型号规格、数量和金额),单价由供应销售部提供,未采购过的物资单价由供应销售部、经管财务部、使用部门共同市场询价。编制的材料计划要准确,经车间负责人审核后报生产技术部进行审查。
(二)生产技术部应于每月21日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各车间上报的月度材料需求计划,于23日前呈报公司领导审定完毕;每月24日将经公司领导审定的材料需求计划报送至经管财务部和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根据审定的材料需求计划,并结合实际库存量于每月25前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合理组织采购。
(三) 因生产情况调整或其它原因变化需要增补计划的,于当月的10号前报到生产技术部审查,原则上每个月允许增补两次材料计划。
(四)工程材料计划由工程管理部门单独编制,由经管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后按审批程序呈报公司领导领导审批,经管财务部负责将审批后的材料计划抄报物资供应部采购;
需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在工程开工前,由经管财务部组织相关人员按工程所需材料质量技术要求进行询价核价;未经询价核价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使用的,工程结算时不予结算材料价款。
(五)停产检修材料需求计划应提前2个月报送设备部组织会审,并要注明使用地点、到货时间要求,以便物资部门采购。
(六)编制物资需求计划,要规范填写计划表格,必要时附技术要求及图纸。
第八条 材料计划审批流程:各车间材料需求计划编制人填报“材料需求计划”→生产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生产技术部组织汇总审查→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字→报经营副总经理审定签字→报总经理批准→送经管财务部审核→交供应部编制采购计划、组织采购。
第九条 材料计划的时效性
为保证材料计划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各月度需求计划仅在本月内有效,月度计划不得跨月度、年度使用。当月计划未使用下月需使用须在下月需求计划重新提报。
物资供应部不得按逾期计划进行采购。
-
材料采购
第十条 供应销售部负责供应商的推荐、管理及月度考评。
第十一条 供应销售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询价,经管财务部负责组织议价、核价;供应销售部负责按核价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发现采购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须及时与物资供应部联系;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商谈更换、维修、退货和索赔等事宜。
第五章 材料验收、领用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到库后,需采购员、使用单位、仓库保管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方可办理入库;不合格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处理,财务部不得办理付款。
第十四条 各生产车间一律不得设立二级库房,所需材料统一到仓库领取。
第十五条 各车间计划内领用材料经车间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批,未经审批的仓库一律不予发放;计划外紧急领用先经生产技术审核同意后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仓库有权不予发放。
第十六条 各车间领料时要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本车间计划领取。仓库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材料需求计划发放,不得超计划发放。
第六章 材料考核
第十七条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材料计划的申报、审批、采购、出库流程,对材料管理实行考核机制。
第十八条 经管财务部负责日常材料考核,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第十九条 各需求部门编制材料计划要根据当月生产情况,科学合理,对于材料计划编制偏大或是随意编制材料计划,而造成材料积压,增加库存的单位,经管财务部将给予车间负责人及责任人200-500元的罚款。
第二十条 急需材料的申报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超一次处罚计划提报车间负责人200元;不超过1万元的应急材料由使用车间申报经生产技术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查签字同意即可购买;超过1万元由车间申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总经理审查同意后报执行董事审批,方可购买。
第二十一条 各车间月度计划须在每月20日前申报下月度的材料计划,每拖延一天处罚计划申报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二条 供应销售部严格按照计划供应物资,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到货的且影响生产的,给予供应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对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提报生产车间应及时领用;超过三个月未领用的对提报车间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如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经管财务部,由经管财务部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共同签订后,经管财务部依据签订结果对供应负责人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供应部执行相关的采购流程,及时将批准购买时间、计划到货时间及验收入库时间,在“ERP系统”中及时录入并告知计划提报车间。若到货但没及时告知提报车间的,每拖延一天罚供应部100元;到货后未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每拖延一天罚供应部100元;不合格材料办理入库的,每次罚仓库2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经管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合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6:
2018年度绩效薪酬管理办法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突出岗位绩效,体现责任价值,强化业绩考核,彰显公平公正,本着因事设岗、因岗配人,薪随岗移、岗变薪动,实现薪酬分配的公平、公正,杜绝违规分配发放,特制订本办法。
一、薪酬结构
*职工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安全奖励=(基本工资+年功工资+津贴工资+加班工资)+绩效薪酬+安全奖励
*基本薪酬:按制度工作日及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绩效薪酬同等计算。
*根据集团公司下达薪酬定额指标,适时调整绩效工资,确定绩效工资系数金额及绩效工资数额。
*年薪制人员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一)基本工资
执行鄂尔多斯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为1760元/月)。
(二)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按集团公司标准执行(临时聘用除外)如下:
工龄范围 |
年功标准 |
工龄≤10年 |
4元/年 |
10﹤工龄≤20年 |
8元/年 |
20﹤工龄≤30年 |
12元/年 |
工龄>30年 |
16元/年 |
1.外派员工按实际工龄计算,当地招聘员工按进入本企业时间计算。
2.因病、事假等其他原因当月出勤工日不足制度出勤80%者,停发当月年功工资。
(三)岗位津贴工资
1.班长津贴标准为300元。
2.专业技术职称津贴工资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已聘用)享受技术职称津贴工资,其标准为:员级100元、助理级200元、中级(含技师)500元、副高级600元、正高级800元。年度内对应执行等级考核评定,结果为不称职的,每年下调一个档次;无档次下调者,待岗培训,执行待岗薪酬。
3.管理岗位职务津贴工资
中层管理人员享受管理岗位职务津贴工资,其标准为:部级800元,副部级、车间主任700元,队级500元,管理岗位津贴与技术、技能津贴不重复享受,就高执行;年终进行考核评定,对于不称职者降职降级处理。
机关部室管理岗位津贴:班(队)长200元。要求同上。
4.其他津贴工资
倒班津贴、夜班费等津贴工资按公司现标准或规定执行,小班津贴夜班30元/班(四班三倒大夜),白班10元/班(四班三倒小夜),大夜班餐补6元/班。
5.专业技术与管理岗位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
(四)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工作时享受加班工资,其计薪基数为:基本工资+年功工资+技术职称津贴/管理岗位职务津贴工资。倍数计算,按国家规定执行。
2.非法定假日上班,原则上补休。
3.倒班员工按考勤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倒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单位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后,方可支付加班工资。
(五)奖金
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奖金指标,按公司研究决定的奖金分配方案执行,在当月工资系统中,做表发放。
(六)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岗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安全奖励)-绩效考核扣款(+考核奖励)
-
绩效工资计算基数: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或月度发放额度,扣除集团公司制定的年薪制人员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管理岗位/技术、倒班津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加绩效考核扣款,形成公司的可发放绩效工资总额。
根据安全奖励标准的变动及集团公司的工资审批计划,适时同比例增减绩效考核工资。
2.工资基本构成明细:
(1)生产系统管技岗位具体标准如下表:
序号 |
岗位 |
月度岗效标准 |
月度安全标准 |
基本工资 |
绩效考核工资标准 |
备注 |
1 |
部级 |
12000 |
1600 |
1760 |
8640 |
生产技术部、设备部 |
2 |
副部级 |
11000 |
1440 |
1760 |
7800 |
生产技术部、设备部 |
3 |
主任 |
11000 |
1440 |
1760 |
7800 |
生产技术部、设备部 |
4 |
副主任 |
10000 |
1280 |
1760 |
6960 |
生产技术部、设备部 |
5 |
工艺、设备技术员 |
7000 |
960 |
1760 |
4280 |
生产技术部、设备部 |
6 |
仪表、电气、生产其他主任 |
11000 |
1080 |
1760 |
8160 |
电气、仪表、水处理和生产部其它单位 |
7 |
工艺、设备技术员 |
7000 |
720 |
1760 |
4520 |
电气、仪表、水处理和生产部其它单位 |
注:气化车间管技人员增加艰苦岗位津贴津贴300元/月,净化合成车间管技人员增加艰苦岗位津贴津贴200元/月。
(2)生产岗位员工具体标准如下表:
序号 |
岗位 |
月度岗效标准 |
基本工资 |
月度安全标准 |
绩效工资基本标准 |
备注 |
1 |
调度 |
6000 |
1760 |
480 |
3760 |
|
2 |
气化班长 |
6000 |
1760 |
800 |
3440 |
|
3 |
气化主操 |
5500 |
1760 |
640 |
3100 |
|
4 |
气化熟练工 |
5000 |
1760 |
640 |
2600 |
|
5 |
气化学员第二年 |
4000 |
1760 |
640 |
1600 |
|
7 |
净化合成、空分、动力班长 |
5500 |
1760 |
800 |
2940 |
|
8 |
电气、仪表班长 |
5500 |
1760 |
600 |
2740 |
|
9 |
净化合成、空分、动力主操 |
5200 |
1760 |
640 |
2800 |
|
10 |
电气、仪表主操 |
5200 |
1760 |
480 |
2960 |
|
11 |
净化合成、空分、动力熟练工 |
4700 |
1760 |
640 |
2300 |
|
12 |
电气、仪表熟练工 |
4700 |
1760 |
480 |
2460 |
|
13 |
净化合成、空分、动力第二年 |
3700 |
1760 |
640 |
1300 |
|
14 |
电气、仪表第二年 |
3700 |
1760 |
480 |
1460 |
|
17 |
分析、水处理、灌装班长 |
5300 |
1760 |
600 |
2940 |
|
18 |
煤储运班长 |
5300 |
1760 |
800 |
2740 |
|
19 |
煤储运主操 |
4900 |
1760 |
640 |
2500 |
|
20 |
分析、水处理、灌装主操 |
4900 |
1760 |
480 |
2660 |
|
21 |
煤储运熟练工 |
4500 |
1760 |
640 |
2100 |
|
22 |
分析、水处理、灌装熟练工 |
4500 |
1760 |
480 |
2260 |
|
23 |
煤储运第二年 |
3600 |
1760 |
640 |
1200 |
|
26 |
分析、水处理、灌装第二年 |
3600 |
1760 |
480 |
1160 |
|
27 |
见习期学员(含试用期1年) |
2600 |
1760 |
480 |
360 |
根据生产车间确定安全奖励标准 |
28 |
试用期学员生活费(三月) |
1760 |
1760 |
0 |
|
|
说明:1、入职没有化工工作经验的学员,分为第一年学员、第二年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经考核合格后,对应执行岗效工资标准。工作满二周年以上学员,对应执行熟练工岗效工资标准。
2、气化车间人员增加艰苦岗位津贴津贴300元/月,净化合成车间人员增加艰苦岗位津贴津贴200元/月。
-
机关部室人员具体标准如下表:
序号 |
岗位 |
月度岗效标准 |
安全奖励标准 |
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基本标准 |
备注 |
1 |
部级 |
11500 |
800 |
1760 |
8940 |
|
2 |
副部级 |
10500 |
720 |
1760 |
8020 |
|
4 |
队级 |
9500 |
640 |
1760 |
7100 |
|
5 |
安全环保部队级 |
9500 |
1280 |
1760 |
6460 |
|
6 |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
7000 |
480 |
1760 |
4760 |
|
7 |
安全环保部班(队)长(助理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
6240 |
800 |
1760 |
3680 |
|
8 |
班(队)长(助理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
5200 |
400 |
1760 |
3040 |
|
9 |
安全环保部 |
4320 |
640 |
1760 |
1920 |
|
10 |
职员、公务车司机、库管等(含第二年及以上) |
3600 |
320 |
1760 |
1520 |
|
11 |
学员第二年 |
3000 |
320 |
1760 |
920 |
|
12 |
见习期工资 |
2600 |
320 |
1760 |
520 |
|
13 |
试用期员工生活费 |
1760 |
0 |
1760 |
0 |
|
注:安全环保部员工,按机关部室标准的1.2执行(不含学员)。
3.绩效考核工资增减:按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定。每月的5日之前,经领导签字认可的绩效考核结果,送综合部备案,进入工资系统发放。
(七)安全奖励
具体月度安全奖励标准,按安全1号文执行。
二、附则
(一)新入职员工薪酬
1.熟练技能工,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试用期满后10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录用,经考核评定合格,执行对称工资标准,办理各项社保手续。
2.无工作经验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按1760元/月发放生活费;三个月后经考核评定合格人员,按2600元/月(生产主体专业本科生3000元/月)发放见习期工资,办理社会保险。一年后经考核评定合格后,按上述绩效表格中的月资标准,执行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生产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学员,按提高500元/月标准执行。对于进步较快,特别优秀的生产系统员工,已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的员工,经考核评定,经公司批准后,破格按入职时间上调一档或同岗位熟练技能工标准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周期招录人员的50%)。见习期满,经考核评定合格后,执行上述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否则,降挡执行。工作满二周年以上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对应执行熟练工岗效工资标准。
3.新员工上半个月报到按全月执行,下半月报到按半月执行。
(二)非正常出勤人员工资分配
1.工伤员工工资:员工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工伤工资;不需要住院的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否则,不支付工资。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经部门领导、分管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批准,综合部备案,方可在家休养到批准的日期。
2.病假工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六个月以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六个月以上,并在规定的医疗期间,从第七个月始停止发放病假工资,改发疾病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含保险个人部分)80%执行。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时间超过一个月且不需要住院医疗的,与工伤人员一起参加学习培训,否则不支付病假工资。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经部门领导、分管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批准,综合部备案,方可在家休养到批准的日期。
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3.探亲假、疗休养假、丧假、婚假、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4.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
单位已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不再支付工资,改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其他待遇不变。期间的各种社保(含公积金)扣缴个人部分由个人到单位财务一次性缴纳,或在以后月份工资中扣减。
5.年休假:按大班出勤工资支付(不含在岗的各种津贴)。
6.事假、旷工不支付工资,请全月事假或工资不够支付保险个人部分的员工,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缴到经管财务部,否则,责任自负。
7.员工脱产学习期间工资支付
员工经组织批准脱产培训学习期间,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加年功工资支付。
8.员工受处分等情况期间的工资待遇:
A.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扣减绩效工资10%、20%、30%。考核期限分别为三个月、半年、一年。
B.开除留用人员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C.因违章、违纪,停班、待岗、停职检查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D.员工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不能出勤期间,不支付工资,免予起诉的,其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工资不予补发。
9.无岗人员或退回综合部待岗人员,正常参加考勤,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10.外派人员符合内退(休)养等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规定
1.已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执行相称待遇;专业技术人员,需岗位专业对口、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经公司考核评审合格、聘任后,方能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2.各部门要制定详尽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报考核部门审核备案,进行绩效考核兑现。
3.绩效考核必须与岗位职责挂钩。如:安全员与安全管理挂钩,中控及现场操作人员与产量、能耗等挂钩,工艺员及设备员与产量、设备完好情况、能耗等挂钩,材料、采购员与可控费用挂钩,班组长与班组管理挂钩等,管技岗位由公司统一综合考核评定。
4.实行工资分配公开。各级组织以车间或部室为单位,建立工资公开栏,每月集中统一公开,公示期限不低于半个月。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及管理责任人,年度内第一次处罚责任人及管理负责人月绩效工资200元,第二次考核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400元,第三次考核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600元,以此类推。
5.薪随岗移,易岗易薪,工资变动以调令为准。
6.若发生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工资等违规现象,按集团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7.本办法与国家或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或上级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8.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7:
西北能化公司经营红线
为加强廉洁自律和责任意识,守住底线,特制定西北能化公司经营红线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防范经营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公司成立红线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 任安全 高 原
副组长: 李 胜 郭兴建
成 员: 郑思文 陈 迎 戴 军 张荣江
督察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日常工作。
二、红线内容
1、严禁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私下达成交易,降低采购质量或抬高采购价格,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2、严禁在煤炭运输、验收化验等环节与运煤司机私下达成交易,验收时虚增数量或质量,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3、严禁在甲醇销售过程中向购货方透露调价信息降低合同销售价格,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4、严禁在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影响招标公正性,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5、严禁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私下达成交易,弄虚作假影响工程质量或抬高工程结算价格等,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6、严禁在资金收支过程中未履行审批程序或超越审批权限办理付款,致使资金损失,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7、严禁在经营考核和工资分配过程中弄虚作假索要钱物,损害其他员工正当利益以谋取私利;
8、严禁在公司资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恶意毁损或私自贱卖,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9、严禁在商务往来中超标准接待或接受外单位高标准宴请消费;
10、严禁公款私用或公款报销属于个人消费支出;
三、处罚规定
有以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除没收责任人不正当款项和所得外,并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另给予当事人约谈、警告、留用察看或开除等行政处理,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经营红线具体内容解释见附件)。
附件
经营红线具体内容说明
1、严禁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私下达成交易,降低采购质量或抬高采购价格,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询价议价、验收付款等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利用职权私下与供应商达成交易,采购物资时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劣充优等,接受供应商钱物或宴请、旅游等谋取私利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2、严禁在煤炭运输、验收化验等环节与运煤司机私下达成交易,验收时虚增数量或质量,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煤炭采购、煤炭定价、计量验收、煤质化验等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利用煤矿调价时间传递不及时及信息不对成,私自提高煤炭采购价格的;伙同运煤司机途中掺加劣质煤炭,以次充好降低煤质;在司磅计量时采取重复计量等其他方式故意虚增煤炭采购数量;在煤质抽样化验时抽取样本明显不具代表性或人为修正化验指标等行为,以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3、严禁在甲醇销售过程中向购货方透露调价信息降低合同销售价格,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甲醇等产品销售定价、合同签订、过磅计量、货款结算等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利用甲醇市场波动公司调价之机,与购货方串通提前或滞后签订购销合同及发货装运;在发运计量时人为采取调减司磅量等其他方式,致使甲醇实际销售量减少等行为,以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4、严禁在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影响招标公正性,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公司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私下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与投标人串通致使投标单位相互结成同盟,人为控制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在制定评标规则时带有明显倾向性致使招标失去公平;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未严格按照招标要约签订相应条款等行为,以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5、严禁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私下达成交易,弄虚作假影响工程质量或抬高工程结算价格等,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工程施工、监管、划线、验收、结算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未严格按工程施工作业规定及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和督促,私下默许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致使工程质量降低;未严格按照工程验收标准审核确认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导致工程量虚增提高工程结算价款等行为,以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6、严禁在资金收支过程中未履行审批程序或超越审批权限办理付款,致使资金损失,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资金集中管理、资金收支、付款审批等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以任何名义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长期侵占或挪用公款;未经授权或超越审批权限擅自办理资金付款;未严格按照资金付款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规定进行审批,办理资金付款造成资金损失;截留公司收入,设置帐外资金和小金库等行为,以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7、严禁在经营考核和工资分配过程中弄虚作假索要钱物,损害其他员工正当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经营考核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为谋取私利向被考核单位索要钱物的,弄虚作假私自调整考核结果;在工资发放、奖金分配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员以任何方式向员工索要返还钱物的,损害其他员工正当合法利益。
8、严禁在公司资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恶意毁损或私自贱卖,损害公司利益以谋取私利;
在公司重要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等过程中,严禁相关责任人以任何方式故意损坏设备等固定资产,致使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重大事故;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超越权限擅自处理、贱卖与自己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侵占使用公司各项资产。
9、严禁在商务往来中超标准接待或接受外单位高标准宴请消费;
在公司业务商务往来时,严禁违反公司规定提供高规格超标准接待或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档场所进行高档消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钱物。
10、严禁公款私用或公款报销属于个人消费支出;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报销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且属于个人消费支出的宴请、旅游、考察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