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三八”妇女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现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以及奖励标准进行公示:
一、巾帼示范岗(2个,奖励标准:2000元)
经管物资部、销售采购部
二、模范夫妻(3对,奖励标准:600元/对)
乔利明、魏艳昕夫妇;贾波、张彩红夫妇;
高利军、侯博夫妇
三、巾帼标兵(6人,奖励标准:500元/人)
吴琪、赵敏、杜丽君、王艳(空分车间)、张雪、芦婧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如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于3月6日17:00之前向公司纪委、人力资源部(党群部)反映。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部(党群部)
监督电话:0477-2274628 0477-2274789
人力资源部(党群部)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