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对12月12日自治区“双随机”专项检查整改项进行复查,在复查过程中认为气化车间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及风险辨识、气化车间对非常规作业(特殊作业)风险评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陈某某、周某、赵某)既负责安全又负责职业卫生、双重预防检查频次不满足要求等四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到位,现场约谈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后经公司领导协调,虽然予以闭合,但给公司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安全监管部对外部检查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要求不高,监督监管不到位。
(二)安全监管部安全员周相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查出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
(三)安全监管部培训主管李振亮,对双重预防系统管理履职不力,致使相关整改工作未达到复查要求。
(四)气化车间主任贾波管理不到位,工作质量标准要求不高,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不力。
(五)安全监管部副部长周锁对外部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不注重细节把控,整改验收把关不严。
(六)副总工程师、安全监管部部长陈方悟对外部检查整改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统筹推进不力。
二、问责处理
(一)依据《西北能化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干部作风建设负面清单的通知》(西北能化党发[2025]43号)作风建设负面清单表现形式第12条、第21条及考核办法第1条、第3条等要求,建议处理如下:
1.对安全监管部进行通报批评。
2.给予副总工程师、安全监管部部长陈方悟扣减绩效500元。
3.给予安全监管部副部长周锁扣减绩效500元。
4.给予气化车间主任贾波扣减绩效300元。
5.给予安全监管部培训主管李振亮扣减绩效300元。
(二)依据安全监管部绩效考核办法第五章“第一条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减绩效工资50-200元/次”的规定,给予安全监管部安全员周相扣减绩效200元。
(三)由分管领导陈争峰对安全监管部陈方悟、周锁进行约谈。
三、整改要求
(一)安全监管部立即组织部门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反思会,从思想认识、个人职责、工作标准等方面深刻反思存在问题。
(二)三日内,由安全监管部牵头制定外部检查陪检、整改、闭合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标准、整改质量、整改资料内部审查审核责任单位等全过程管理规定,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西北能化公司纪委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