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办理工程结算的通知
各单位:
在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工程竣工结算存在滞后现象。为确保结算工作及时、高效,现要求各单位对截至2024年底尚未结算的矿土安三类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并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至规划发展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类汇总
提供未结算工程一览表。全面梳理统计汇总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已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未完工的工程,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不得遗漏。
二、落实整改
各单位需深入分析,注明未完成竣工结算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到人,制定措施,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节点。
三、办理要求
1.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办结竣工结算。
2.未完工的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已完工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要抓紧问题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尽快办理竣工结算。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工程结算有序推进。
附:未结算工程一览表。
联系人:王亚南3981141 肖宏飞3982269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