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工资分配暂行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八”妇女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现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以及奖励标准进行公示:
一、巾帼示范岗(2个,奖励标准:2000元)
调度指挥中心质检中心 综合部
二、模范夫妻(3对,奖励标准:600元/对)
田海燕、任燕文夫妇;张萍、燕续中夫妇;
魏佳花、王晓亮夫妇
三、巾帼标兵(6人,奖励标准:500元/人)
吴琪、王佳敏、潘泽娜、郭利华、李月、张雪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7日。如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于3月7日17:00之前向公司纪委、人力资源部(党群部)反映。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部(党群部)
监督电话:0477-2274628
0477-2274789
人力资源部( 党群部)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