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招标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部室:
为统筹做好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质量,更好服务于安全生产。现将2023年度采购项目招标计划报送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达到《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皖北煤电经管〔2023〕61号)附件1第三条依法必须招标、企业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以及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所需的货物、服务等采购项目。列入附件1-6《非招标采购项目目录清单》中的项目除外。
达到以下规模标准,由集团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主要包括:
1.施工(矿建、土建、安装等)工程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原(辅)材料、燃料、设备、备件等货物的采购,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咨询服务、评估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租赁服务等,以及勘察、设计、监理、技术开发等服务的采购,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运营维护、设备维修等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重复性采购项目或不同实施主体的同类采购项目主要指单一货物或同一名称、同一品种货物(原辅材料、燃料、设备、备件等)的采购,上年度采购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报送单位
西北能化各相关部门。
三、报送要求
1.各项目部门应结合项目预算科学、严谨、完整地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做到应编尽编,无拆分、无遗漏。
2.采购需求可以按一个完整采购项目为单位进行编制的,以具体的采购项目为单位编制采购计划;不足以组成一个完整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以明细清单方式编制采购计划。
四、采购计划调整
1.未列入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采购。因预算经费调整或其它原因增加的采购项目,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集团公司经管部纳入采购计划。
2.因特殊原因,已上报的采购计划项目如需调整,须提前一个月报送,由经管物资部统一汇总报集团公司招标中心,以便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1.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度招标采购计划表》(见附表),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经管物资部朱孟茹。
附表:2023年度招标采购计划表
2023年3月3日
以下是未达到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西北能化公司招标文件规定自主招标(单独统计上报经管物资部)。
自主招标项目主要包括:
(1)施工工程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2)原材料、设备等货物的采购,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3)咨询、审计、勘察、设计、监理、技术开发等服务的采购,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4)运营维护、设备维修单项概算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附件
(部门名称)2023年度招标采购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类别 |
计划数量/工作量 |
计划金额(万元) |
项目类别 |
采购方式 |
计划招标时间 |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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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单位主要负责人: 分管副总经理: 编制人:
备注:1.计划类别为:维简、安全、基建、大修、技术开发等;2.项目类别为:设备、材料、工程、技术服务、安装、大修等;3.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4.计划招标时间为该项目的最后招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