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气体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毒害气体的危害,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环保部
1.1负责指导气防站制定相关规定、制度;对气防工作进行管
理、检查、监督和考核。
1.2负责气防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防护器材配置计划等管理工作。
2.安全环保部气防站
2.1负责公司中毒、窒息和其他工伤事故的现场救援。
2.2负责对特殊场所中毒、窒息危险性作业的现场监护,由作业部门提出申请气防站人员到场监护。
2.3负责监督管理各属地部门建立气防设施器材档案,指导气防器材存放柜(简称事故柜)的设置和气防用具的发放管理并落实检查和考核。
2.4负责公司气防器材的维修、校验、气瓶充装等工作。
2.5积极配合园区相关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
3.各部门职责
3.1属地部门安全员具体负责气体防护器材的使用、检查监督管理与考核。
3.2班组岗位员工为气防器材的具体使用和维护人员,负责正确佩戴使用和常规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3.3事故柜内气防器材列为交接班内容;配发给个人的气防器材不允许存放在事故柜内由使用者妥善保管和维护。做到时刻有效、好用。
3.4各属地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学习各类气防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档案。
三、管理内容
1.一般规定
1.1气防站人员应满足身体条件和专业要求的需要,并依据本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或工作内容。按相关配备标准配置必要的气体防护装备、防护用具。
1.2各部门配备的事故柜内,存放的气防器材,只限在应急情况下使用。
1.3在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的作业环境中,必须正确佩戴、使用有效的气防器材。
1.4气防站实行24小时值勤,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气防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员。
1.5各部门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气防器材的使用及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气防站不定期抽查职工对气防器材的使用,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或操作不熟练的人员,考核50元整。
1.6各部门根据有毒有害区域具体情况,要按公司有关规定配备气防器材,气防器材必须放置在现场事故柜内。
1.7气防器材应明确专人管理;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每月两次检查,检查合格后张贴车间封条,并在柜外悬挂检查表;若安全环保部检查发现事故柜处于敞开状态,未进行张贴封条的考核车间安全员100元整;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固定场所,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挪作他用。
1.8气防器材应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物资若有损坏或影响安全使用的,应及时修理、更换或报废。
1.9气防器材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装备的用途、技术性能及有关使用说明资料,并遵守操作规程。
2.气防器材的配置
2.1公司内的气防器材包括:滤毒罐、橡胶面罩、防化服、长管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医药箱、防飞溅面罩等物资(具体可根据部门岗位接触危险物品的性质增加相应的防护器材)。
2.2气防器材的配置数量应基于作业环境危害评估、应急准备需要、作业人数、活动频次、消耗情况等综合分析考虑后确定。
2.3各车间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作业场所,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每不少于两套(台),全面罩及相应的滤毒罐、化学防护不少于两套 ;长管呼吸器、防化服等物资根据需要配备。
3.事故柜的管理
3.1 事故柜为放置气防器材的专用设施。必须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且醒目易取处,以便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取用,一般布置在靠近现场的控制室、外操室和维护室等处,布置位置须安全。
3.2 事故柜为气防专用柜,其内外(包括柜顶部)不得存放其它无关物品。柜外应张贴与其内部存放物吻合的清单。
3.3柜内的气防器材只允许在应急演练、事故处理时使用,使用后做好使用记录及时完成补充更换;因私自动用而造成损坏、丢失、气瓶压力不足、药物失效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4 使用部门要按规定对事故柜进行管理,统一建立检查、使用、维护等台账。
3.5气防器材严禁暴晒、靠近热源、沾污油脂,防止碰撞和表面划伤,油漆脱落应及时修补,防止气瓶壁生锈。
3.6 事故柜内器材由气防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属地管理部门每月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日期分别定于每月1日、15日,确认其完整性、过滤元件的适用性、器材的有效性,检查情况填写气防器材检查记录,保证柜内器材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若每月未按时进行检查的,考核事故柜负责人100元整。
3.7 事故柜内器材因演练、事故处理使用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更换,更换后并张贴车间封条,保证柜内器材完整好用。
3.8未出现应急情况,私自动用事故柜内器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事故柜所在车间负责,并考核所在车间事故柜负责人100元整。
4.气防器材维护保养
4.1公司采购的气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合格、有效,各部门领用气防器材时,应确认随机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包括合格证明、使用(技术)说明书等。
4.2气防器材每次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或消毒,保证气防器材干净整洁;其他气防器材在使用后,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清洗和消毒;气防器材有需要检测的由属地部门提出,气防站落实检测单位,检测期间要做好管控方案。
5.气防器材的使用要求
5.1各部门对于配置的各类气防器材应仔细、全面研读随机资料,并组织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练掌握其正确的使用方法,通过实操考核并建立记录。
5.2在正常生产时,员工进入存在硫化氢、氨、一氧化碳等高度危险性介质的场所时,必须同时携带相应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器和防毒面具。报警时应立即使用防毒面具撤离。当监测数值超过最大浓度限值或发现有明显的泄漏时必须迅速撤离,需要再次进入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呼器并确定监护人。
5.3员工在使用中闻到异味或出现咳嗽、刺激、恶心等不适应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有害环境,并再次检查气防器材,确定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进入。
5.4更换呼吸防护用品时,同一呼吸防护用品的所有过滤元件应同时一并更换。若新过滤元件在应用场合迅速失效,员工应立即撤离并更换防护用品。
5.5过滤式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于应急处置、有限空气、缺氧(氧气浓度低于18.5%)等场所。
6.气防器材的失效和废弃
6.1面罩本身存在破裂、缺损或气密性检查不合格时即可判定失效,不得使用。
6.2气防器材,必须严格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技术)说明书规定进行有效性判定或确认。不能确认合格或有效时,不得处于备用状态,更不得使用。
7.常用气防器材的使用注意事项
7.1空气呼吸器
7.1.1在使用前,气瓶内必须有足够的空气,一般要求在25-30MPa。
7.1.2使用时必须进行气密性检查。在升压无漏气时,保压1Min压力下降值不超过2 MPa为气密性合格。
7.1.3同时检查报警压力。测试在5.5MPa时报警器是否会发出清新明亮的报警声。
7.1.4按空气呼吸器《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和步骤佩戴。
7.1.5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报警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听到报警声,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区。报警声响在1米范围内的声级为90dB(A)。
7.1.6使用结束后,一定要确认已远离危险区,否则绝不可卸下呼吸器。若着装防护服,在除污前切勿脱下防护服。
7.1.7使用后的呼吸器要恢复到原有的良好备用状态。并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
7.1.8严禁气瓶在阳光下暴晒,对复合气瓶表面有碳纤维损伤时,严禁使用。
7.1.9其他以空气呼吸器《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为准。
7.2长管呼吸器
7.2.1使用时必须做好面罩、导气管的气密性检查,不得有任何破损。
7.2.2送风式长管呼吸器还需对送风机进行检查、保护,送风机必须放置在空气新鲜、干燥的地点,防止电源线路短路造成作业人员窒息。
7.2.3送风式长管呼吸器,使用过程中要由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7.2.4长管呼吸器使用须指定专门人员监护导管,防止导气管被人员踩踏,车辆碾压或送风中断、欠压造成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7.2.5其他以《呼吸器说明书》规定的为准。
7.3过滤式防毒面具
7.3.1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环境的氧含量不低于18%,有毒气体或蒸汽的浓度不大于0.5%的场合,并且只能防止一种或两种毒气。
7.3.2根据不同种类的有毒、有害气体选用相应的滤毒罐和大小合适的面罩。
7.3.3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面罩、气密性、呼气活门是否完好,滤毒罐是否失效,使用完后要对滤毒罐进行称重,称重超过滤毒罐标准质量15g视为失效,应及时更换有效滤毒罐;称重合格后恢复滤毒罐原始状态(如:滤毒罐的螺帽盖要拧紧,橡皮塞要塞紧,保持密闭,以免罐内药物受潮失效),放入事故柜内保管,并进行登记。
7.3.4橡胶面罩应放置在阴凉、干燥的环境存放,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和沾染油脂,防止橡胶老化失去弹性。
7.3.5滤毒罐达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①累计使用时间已超过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时间。
②鼻子闻罐口有异味的。
③抖动罐时,罐内有明显声响的。
④当罐总重量超过罐上标出标准重量值的15g时视为失效。
⑤滤毒罐的生产日期超过5年的。
⑥罐体锈蚀严重的。
⑦无法辨认防护气体种类的。
⑧罐体上下保护盖丢失的。
7.4防化服
7.4.1避免直接接触火焰,不要使用防化服去接近火源或在明火中使用。
7.4.2该防护服须与空气呼吸器配套使用,以防人员窒息。穿着时须脱掉工作鞋。
7.4.3一人不能单独在危险区域内作业,需专人着同样装备监护作业,以确保安全。
7.4.4避免连续暴露在危险环境中;不要暴露在连续的液体飞溅中,禁止跋涉通过危险液体介质水池。
7.4.5夏季作业时防止中暑,必要时间歇作业。如有不适须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
7.4.6穿着及相关人员须接受本防护服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掌握注意事项及操作要领。
7.4.7脱卸防护服时,应由专人协助。防止协助人员的手套进入防护服里面而弄湿或沾污防护服。
7.4.8防护服储存时最好平摊式储存,尽量避免折叠;防护服拉链需完全打开。
7.5其他器材参照产品说明书落实注意事项。
四、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说明:以下附件属于样表,各属地部门根据制度内容及属地气防器材的不同更改表格内容)
附件:1.车间气防器材台账
2.车间事故柜封条
3.气防器材使用记录
4.车间事故柜内气防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5.滤毒罐称重记录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3日
西北能化公司综合部 2019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1:
_____车间气防器材台账
时间 填表人:
序号 |
物资 种类 |
物资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用途 |
管理 单位 |
存储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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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车间事故柜封条
某 某 车间 年 月 日封
某 某 车间 年 月 日封
某 某 车间 年 月 日封
某 某 车间 年 月 日封
附件3:
气防器材使用记录
序号 |
使用 时间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使用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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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_______车间事故柜内气防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维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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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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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滤毒罐 |
1.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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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量无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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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顶盖、底塞完好无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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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毒面罩 |
1.视窗无破损、开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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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罩无破损、老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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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呼吸阀完好,无变形、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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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罩清洁,无污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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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物资 |
1.物品无缺失、无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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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隔热服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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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化服无划伤、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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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正常,配件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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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滤毒罐称重记录
称重时间 |
车间 |
滤毒罐型号 |
滤毒罐数量 |
称重合格数量 |
称重不合格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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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毒罐标准质量备注:1号中罐606g、3号中罐530g、4号中罐604g、5号中罐698g、7号中罐608g、总重量超过原重量15g时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