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以来,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员工培训、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活动,在安全隐患排查、员工技能提升以及和谐家园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二十四届“青安杯”安全竞赛、第十二届“导师带徒”活动、第五届“和谐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青安杯”安全竞赛活动
1、第二十四届“青安杯”安全竞赛活动第一名(1个)
2、先进青安总岗(3个)
3、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13个)
4、优秀青安岗员(31个)
(二)“导师带徒”活动
1、优秀组织单位(2个)
2、最佳师徒(13对)
3、优秀师徒(13对)
(三)“和谐杯”竞赛活动
1、优秀组织单位(2个)
2、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42名)
未贯彻落实《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工作领导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北煤电党发〔2018〕47号)文件精神和未开展相关活动的单位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范围
(一)“青安杯”安全竞赛活动
1、各单位的青安岗组织、青安岗员及关心支持青年安全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
2、各单位的一、二线生产车间、班组等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单位。
(二)“导师带徒”活动
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导师带徒”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和谐杯”竞赛活动
各单位志愿者团体和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中国”注册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一)“青安杯”竞赛活动
1、“青安杯”竞赛活动第一名、先进青安总岗
年度内未发生致命性重伤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按时汇报青安岗“零点行动”检查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类青年安全活动。
2、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年度内未出现“三违”和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能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技能等方面,积极开展体现职业文明、工程创水平、工作创一流成绩的青年集体岗位创建活动。
3、优秀青安岗员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全年无“三违”记录,参加青安岗“零点行动”不低于10次,参加“三违”帮教不低于3次。
(二)“导师带徒”活动
1、优秀组织单位
能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各类相关活动,制度健全,工作成绩突出。
2、最佳师徒、优秀师徒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职业素养,并在导师带徒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年度内师徒均未出现“三违”及轻伤以上安全事故;积极参加各类岗位练兵、技能大赛、“五小”科技竞赛等活动。
(三)“和谐杯”竞赛活动
1、优秀组织单位
能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曾成功组织策划3次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项目,工作成绩突出。
2、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和谐家园建设;已成为“志愿中国”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四、评选办法
1、“青安杯”安全竞赛活动第一名、“先进青安总岗”、“导师带徒”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以及“和谐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由集团公司团委联合有关部门负责考核、评比。
2、“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优秀青安岗员”、最佳师徒、优秀师徒、“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由基层团委协同有关部门依照相关竞赛考核办法严格考评、推荐。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2、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征求纪委(监察)、安监等部门意见,保证推荐集体、个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比资格。
3、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应分别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含电子版),于2019年3月25日前报集团公司团委,联系人:朱荣,联系电话,0557-3981482。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奖励办法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给予先进个人一次性物质奖励。
附件: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第二十四届“青安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
3、第十二届“导师带徒”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4、第五届“和谐杯”竞赛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集团公司团委
2019年3月7日